索引号: | 06448899X/202304-00002 | 主题分类: | 机构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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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3-04-06 |
文号: | 关键词: |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职能职责 |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职能职责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
(二)在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下,承担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三)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配置处置、维修立项审批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四)负责承担县级公务用车相关事务性工作,参与拟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公务用车编制、配置、使用、更新、处置等事务性工作。
(五)协助做好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相关工作,参与拟订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节能规划、节能改造计划、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和能耗审计工作。指导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主管部门开展本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
(六)参与拟订县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增强后勤服务社会化、市场化能力。参与拟订后勤服务管理制度、服务标准和引进社会服务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后勤服务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指导后勤服务单位相关业务工作。
(七)负责县级机关事业单位会议室的统筹管理,协助承办县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有关会务、事务工作,并参与做好其他后勤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