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90628299/2018-00081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刘营镇 发文日期: 2018-07-24
文号: 关键词: 预算编制说明

刘营镇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8-07-24 00:00文章来源: 刘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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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营镇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刘营镇职能简介

  1、机构职能

  镇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五个方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领导各部门和群众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行使职权;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居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密切联系群众,为全镇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好务。

  2、机构组成

  根据县编委《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及职能分解的通知》(三编发[2007]74号)文件,刘营镇设置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和计划生育办公室3个内设机构。设置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为镇管理的核定收支、定额补助独立法人事业单位。现有核算单位为中共刘营镇委员会、刘营镇人大、刘营镇人民政府三个行政单位,三台县刘营镇农业服务中心、三台县刘营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三台县刘营镇敬老院三个事业机构。

  3、人员情况

  全镇共有行政编制43个,行政工勤编制3个,事业编制14个,编制合计60个;2017年底共有在编在职人员55人,其中行政38人,行政工勤3人,事业14人;现有行政退休人员36人,行政离休人员1人,事业退休人员7人,离退休合计44人;行政缺编5人,行政遗属17人;县级派驻机构17人,其中畜牧站8人、村建2人、广播站1人、国土所3人,水利1人、文化1人,林业站1人。

  (二)刘营镇2018年重点工作

  在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五个方面抓落实,狠抓乡村振兴战略、扶贫开发、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治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刘营镇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刘营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转移性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刘营镇2018年收支总预算1597.2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刘营镇2018年收入预算1597.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7.28万元,占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刘营镇2018年支出预算159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8.78万元,占95.71%;项目支出68.5万元,占4.2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刘营镇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97.2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7.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3.37万元、教育支出 1.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9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4.0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3.6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7.28万元、农林水支出585.5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7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刘营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97.2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9.0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41.4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减少3万、教育支出减少0.1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增加0.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2.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7.51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10.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0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3.37万元,占37.77%;教育支出1.71万元,占0.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94万元,占18.0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07万元,占2.13%;节能环保支出13.61万元,占0.85%;城乡社区支出27.28万元,占1.71%;农林水支出585.52万元,占36.66%;交通运输支出5.00万元,占0.31%;住房保障支出38.78万元,占2.4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4.36万元,主要用于:刘营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540.2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机关服务、信访事物,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2018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经济普查活动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2018年预算数为2.8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住户收入调查活动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0.53万元,主要用于从事纪检工作人员津贴补助。

  6、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团体办公费、会议费等经费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9.0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党员教育培训活动经费。

  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7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9.8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8.18万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7.6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18年预算数为19.4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50.2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等。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农村)生活救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2.58万元,主要用于除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灾害救助外的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支出等。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1.5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办公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6、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2.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医保缴费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2018年预算数为13.6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保、生活垃圾治理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7.28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干部生活补助、社区办公运行等费用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44.6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70万元,主要用于下派村第一书记,驻村农技员工作经费保障。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539.16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干部生活补助、党组织活动开展、村办公运行、农村运维等费用支出。

  2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2018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村社道路清扫及道路安全费用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38.7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刘营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28.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0.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38.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刘营镇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7.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9.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降低4.2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接待实行机关伙食团用餐制度,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参与人员和次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员用车管理,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用车实行派车制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刘营镇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刘营镇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38.1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8.45万元,降低2.4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刘营镇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4.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公车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物业管理、专项工作委托业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国有资产占有总额786.3万元。具体为:土地、房屋及构筑物718.4万元;通用设备76台套33.89万元;专用设备22台套29.28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1台套4.73万元。

  刘营镇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7.……(类)……(款)行政运行(项):指xx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xx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附件:

刘营镇2018年预算公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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