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文件(稿、电)的草拟、修改、校核、印制、收发、登记、交办、督办、存档、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的管理;
(2)负责信息收集、动态反馈、综合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工作。
(3)负责各种会议、会务、事务、后勤接待等工作。
(4)负责人大日常工作;
(5)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