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民政、殡葬罚款、残疾人事业、基层政权建设(村(居)务公开)、救助、低保、特困、高龄老人、“三”留守、敬老院、养老服务体系,行政审批工作(B角)等工作;
(二)负责卫生健康、疫情防控、计生、家庭综合保险、安康险等工作;
(三)负责妇联、劳动保障、就业(B角)、社保(A角)、医保(A角)、教育、科技、行政审批(A角)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