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85752326/202108-00011 | 主题分类: | 规划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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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乐安镇 | 发文日期: | 2021-08-09 |
文号: | 乐府发[2020]37号 | 关键词: | 疫情防控 |
关于印发《乐安镇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乐安镇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工作委员会、场镇各单位、镇属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秋冬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控制疫情传播、蔓延,保障公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现将《乐安镇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村(居)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三台县乐安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0日
乐安镇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秋冬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控制疫情传播、蔓延,保障公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三台县重点疾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有关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的工作规范,贯彻落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建立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
二、预案启动条件
局部地区或集体单位(如一个自然村、一个居委会、一所学校等)1例以上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即启动本预案。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上级主管要求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三、控制疫情对策与措施
(一)常规防控工作
1.加强预防知识的宣传。重点是向各村(居)宣传“新冠”肺炎的危害、传播途径,预防手段,普及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知识,提高公众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促使广大群众认识“新冠”肺炎,提高自我预防、自我检查能力。
2.加强“新冠”肺炎疫情主动搜索。定期做好对辖区内疫情的主动搜索,及时发现疫情,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将疫情控制在最小状态。
3.充分利用、发挥乐安镇政府、各村(居)在防治新型冠状病毒防控中的作用,实施分级预警、分级控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出现疫情,反应迅速、处置及时、工作规范。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建立疫情信息通报制度,预测预警机制,一旦获得疫情信息,要立即行动,同时开展调查,同时进行疫情处理。
4.密切协作,加强疫情报告。卫生院要加强与学校等的协作,做好传染病报告工作。如发现在1周内,同一集体单位1例及以上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时,应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报告。
5.督促乐安镇卫生院加强感染科、呼吸科、发热门诊的建设和管理,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和转诊制度。
(二)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镇、村两级领导小组,乐安镇领导小组由乐安镇党委书记何凤华同志牵头,乐安镇各部门、各办公室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承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任务。各村(居)委员会领导小组由各村(居)主要领导牵头组成,严格执行镇级领导下发的指导任务。
(三)特殊防控工作
1.结合乐安镇卫生院,对疫情初步调查与分析判断向发病单位有关人员或个人了解发病经过及疫情的基本情况,并深入重点现场调查。
2.针对村(居)级反馈的近期来自境外、新疆、青岛等重点地区的人口进行重点摸底调查,通知居家隔离,严格管控身体健康条件加强对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对病人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发现可疑病例后要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告,按上级专家指导进行转诊病例、隔离接触者等工作。
3.配合上级医疗救治工作专家组隔离救治病人和疑似病人,对所有已发现的新型冠状肺炎及时转诊到定点传染病院隔离治疗,防止疫情扩散。
4.开展预防性服药。对易感人群服用抗病毒药物是预防本病的要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