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5752326/2017-00053 主题分类: 规划信息
发文机构: 乐安镇 发文日期: 2017-07-28
文号: 关键词: 政务信息,方案

乐安镇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2017-07-28 00:00文章来源: 乐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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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安镇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台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优化政务环境,推进我镇政务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县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以努力实现"和谐幸福美丽乐安"为目标,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政府作风建设、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机关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政府工作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强化对政府及其公务人员行使权力的监督,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促进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注重质量,讲求实效,努力创新。一是政务公开要与政务改革结合起来,把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结合起来,统一部署,共同推进。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建设,重点围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制度、预公开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整合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资源。三是解决好当前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在公开的内容上要加强针对性,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突破口;在公开的形式上要实现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与电子政务相结合,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层次和水平,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二、政务公开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二)真实公正。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三)利于便民。政务公开一定要做到及时,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四)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三、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蔡旭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义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员:李毅党政办主任

  谢佳洋 目督办主任、党政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由李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谢佳洋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申请公开制度

  要按照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对群众要求公开的项目,要按规定受理,做到政府和群众的互动公开,切实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府信息公开更符合群众的要求。对于被申请公开的特定信息,属于国家秘密或尚未确定是否属于国家秘密范围的,各部门应依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公开或暂缓公开,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还要制订相应的、符合各自业务范围的法定程序和操作办法,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

  (二)主动公开事项

  1.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各办、站、所(中心)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具体制度;

  2.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

  3.本行政区域经批准的集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4.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1)影响公众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

  (2)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

  (3)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

  (4)低保生活补助金、救灾物资的发放情况;

  (5)水利开发及利用前景。

  5.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1)政府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

  (2)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的方式、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

  (3)重要专项基金、资金的使用情况;

  (4)政府财政年度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

  6.政府机构和人事。

  (1)镇人民政府、各村(居)委会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办公地址、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期限以及监督举报途径等情况;

  (2)镇人民政府、各村(居)委会的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姓名、职责分工;

  (3)政府机关的年度工作目标及其执行情况;

  (4)政府机关负责人人事任免情况;

  7.各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开的行政执法事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纪律,执法对象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执法的结果;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三)免予公开的内容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4.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威胁他人安全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四)规范政务公开程序

  1.编制目录。结合本镇实际,明确公开的内容和重点,制定本镇政务公开具体目录,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2.实施公开。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内容,通过镇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上级主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公开。

  3.收集反馈。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收集群众对政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群众反馈。群众对公布的内容有疑问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向镇纪委反映,镇纪委应当及时进行调查。确有公开内容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决定的事项不公平、不公正的,应督促予以纠正并重新公布。

  4.归档管理。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软件资料,档案资料要真实、完整、规范,及时装订成册并按照相关要求存档。

  (五)规范政务公开的时限

  1.长期公开。对有关政策规定、议事规则、工作制度等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内容应长期公开,如有变化应及时更新。主要包括镇事务工作流程、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为民服务承诺等。

  2.定期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主要包括镇村两级财务收支情况,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等。

  3.即时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紧急性的工作应即时公开,主要包括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的重要事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如最低生活保障评定及补助标准、危房改造对象评定及补助标准、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等。

  五、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公开栏。在镇政府大院设置政务信息公开栏,在原来的基础上整修和完善公开栏,保证内容持久公开。

  2.张贴公示。对群众关心的民生工程政策、计划生育政策、涉农补助资金发放以及最低生活保障评定通过张贴公示形式公开。

  3.网上公开。乐安镇依托三台县信息公开平台对应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的内容,原则上都要在网上公开。

  4.其它形式公开。结合本镇实际,利用广播、会议、电视等形式进行公开。

  六、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营造氛围。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求务必达到“真公开、全公开、常公开、硬监督、严查处、求实效”的目标。

  (二)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单位确定党委副书记李毅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一把手负总责,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遵制度,工作有痕。建立政务公开登记簿,对公开的内容、形式进行记载备查。

  七、监督检查

  政务公开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经常性工作。为了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镇属各部门在实行政务公开的过程中,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抓好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完整、规范、实用、有效。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责任制,同其他工作一起安排、同时部署、一起落实。为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乐安镇2017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每年11月上旬开展一次自查,并向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自查材料。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检查和抽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不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单位,要按照考核办法,实行责任追究。

  三台县乐安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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