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0522483/202310-00004 | 主题分类: | 预算/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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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郪江镇 | 发文日期: | 2023-10-09 |
文号: | 关键词: | 郪江镇部门决算 |
2022年度三台县郪江镇部门决算
2022年度
三台县郪江镇部门决算
公开时间:2023年10月09日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坚持乡镇职责法定、科学合理赋权,保障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乡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持续强化乡镇人民政府公共管理、公共安全、民生保障等基本职能。
1、镇党委依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主要行使以下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2、镇人民代表大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主要行使以下职责: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3)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
(4)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
(6)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
(7)选举镇长、副镇长;
(8)听取和审查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
(9)撤销镇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11)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2)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13)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在会议期间负责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在闭会期间,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本地区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听取和讨论本级人民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听取和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3、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主要行使以下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同时,镇人民政府按照省人民政府统一的赋权指导目录,承接并负责集中行使有关行政权限。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坚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紧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郪江目标,以建设“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休闲旅游观光圣地”为总体定位,紧紧依靠全镇干部群众,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重大进展。我们主要做好了以下工作:
一、抓重点、强根本,振兴基础不断夯实
(一)打响成果巩固“升级战”。一是巩固脱贫成果,健全监测机制。扎实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压实镇村干部工作责任,发挥村级监测员“哨兵”作用,构建“全员齐上、分工负责”的作战体系。坚持“应纳尽纳”,通过集中排查、医疗风险线索核实、日常摸排等方式,共计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57户(含风险再标注5户),回退风险消除监测对象18户。二是落实重点帮扶工作。实行红黄蓝分级管理,落实18名科级干部精准帮扶90户监测对象,申报县级预警基金6万元,使用村级预警基金2.9万。
(二)打好产业发展“主动战”。按照“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区域布局、集中连片、规模经营”的总体要求,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持续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5家,加快发展柑橘、生猪、小家禽、水产养殖产业,积极探索产业发展新模式,强力整合全域资源,加快推进特色产业,探索构建“1个村党组织+1个村集体组织+N名农户”土地治理新机制,持续壮大生猪、柑橘产业规模,柑橘种植4000余亩,生猪出栏20000头,家禽存栏34万羽、出栏32万羽。
(三)打赢粮食安全“保卫战”。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大力开展撂荒地整治,通过精准摸排“有地种”、整合资源“有人帮”、创新模式“有人种”,全年累计摸排撂荒地1466.8亩,已整治撂荒地1096亩。组织9个大春生产工作服务队,深入生产一线协助村开展助农生产工作;组织镇内低保户、五保户等农村闲置劳动力参与撂荒地治理,带动辖区内村民就业800余人次。
二、抓龙头、促改善,城乡发展迸发新活力
(一)集中精力抓基础项目建设。2022年央省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投入177.53万元,完成梨子园村、明月村社道路建设4.1公里;投入13万元,完成玉江村200kvA配电工程项目;投入90万余元,完成庙进村养殖基地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梨子园村、花棚村、玉江村完成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11.95公里。协调推进郪江镇防洪堤治理工程建设,完成安居场镇中段河堤加固、青石栏杆安装和人行道铺设800米。
(二)锚定目标抓旅游开发升级。成功举办古郪国非物质文化传承展演—“5.28”城隍庙会系列活动。组织辖区商家参与“乐享绵州.惠民消费”券活动,与三台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通过消费满减的形式,激发群众消费积极性,拉动旅游消费90万余元。
(三)多措并举抓人居环境提质。稳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提质“三年行动”,充分发挥村社组织、群众主体作用,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科学统筹谋划设立垃圾转运收集点140处,日均清运生活垃圾8吨,征收垃圾治理费用10万余元。落实三个场镇规范划线标准停车位200余个,规划建设安居场镇标准停车场1个。拆除私搭乱建5处,规范治理沿路商铺20余处,规范整治场镇通讯线缆乱牵乱引“蜘蛛网”现象。
三、抓实事、解难题,民生福祉有了新突破
(一)持续巩固民生民本。全面做好县级部门委托下放行政权力事项交接工作,践行“最多跑一次”,共计受理办结行政审批项目中营业执照办理60件,办结率、满意率100%;开展行政审批项目75次,办结率100%。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85件、退休人员养老金资格验证8076人。组织各村(社区)参加企业招聘以及现场招聘会2次,为安吉纳、鸿星尔克等企业输送劳动力达百余人。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64人,社区公益性岗位14人。
(二)从严落实疫情防控。一是注重舆论导向。着力深化农村疫情防控工作,依托微信矩阵、广播等强化防疫宣传,刊播宣传标语1.8万次,派发宣传单、流动小喇叭宣讲1.8万人次。组织全镇疫情防控演练15次,助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开展。二是加强源头管控。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组建14个疫情防控工作督导组,构建镇、村、社三级网格化防控管理机制,深入开展地毯式排查,全年累计摸排返乡人员6474人,集中隔离316人、居家隔离871人,居家健康监测339人。三是推进精准接种。采取“定点+流动+上门”等方式推进60岁以上老人完成第一针接种5120人,全程接种4820人。
(三)建好建强文化阵地。规范化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制定下发《郪江镇进一步完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制定14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实施方案。15个实践所(站)召开专题研究会议31次,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20次,开展其他新时代文明志愿服务活动900余次,各办、站、所按照职责分为“5+N”支专业志愿服务分队。
四、抓效能、正风气,社会治理得到新加强
(一)平安建设纵深推进。一是扎实做好“八五”普法宣传工作,共开展普法主题宣传活动10场、平安建设集中宣传12次,受教育群众达3000人次。二是建立多渠道地化解纠纷机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上级转(交)办件16件,书记市长信箱13件,人民网、麻辣社区等6件,公开电话119件。调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9起,调解成功9起,全镇网格上传网格案事件1969宗,办结1969宗,办结率100%。三是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的“问题”和“苗头”双重梳理和摸排。
(二)禁毒质效不断提升。确定10个易制毒要素的高危场所,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开展常规和专题巡查12次。全镇114名社会面吸毒人员全部建档、分类定级、落实措施,6名社区戒毒管控人员全部报到录入,11名社戒社康人员进行626课堂在线教育学习,管控率100%。
(三)电信反诈成效凸显。成立缅北滞留人员劝返专班,由驻村联系领导为包案领导,驻村干部、村党组织书记、派出所干警为包案具体责任人,实行专项包案,组织相关村召开缅北人员劝返专题会3次,截至目前共劝返7人,滞留境外人员1名。
(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狠抓隐患排查整治,共摸排出安全隐患20个,提出整改建议4个,均已完成整改。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郪江镇属一级单位1个,共设11个单位。其中7个行政单位,事业单位4个。
纳入郪江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包括:郪江镇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财政工作办公室七个行政部门,郪江镇便民服务中心、郪江镇农民工服务中心中心、郪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郪江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四个事业机构。
以上单位均未未独立核算,由郪江镇人民政府统一核算。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
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460.52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62.15万元,下降10%。主要变动原因:项目经费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460.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3.34万元,占98.8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18万元,占1.1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460.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4.85万元,占91.40%;项目支出125.67万元,占8.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60.5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2.15万元,下降10%。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3.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2%。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57.85万元,下降9.86%。主要变动原因:项目经费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3.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7.55万元,占47.05%;国防支出(类)支出3万元,占0.21%;教育支出(类)支出1.86万元,占0.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1.60万元,占1.5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765万元,占6.50%;卫生健康(类)支出31.03万元,占2.15%;节能环保(类)支出9万元,占0.62%;城乡社区(类)支出47.27万元,占3.28%;农林水(类)支出504.20万元,占34.93%;交通运输(类)支出3万元,占0.21%;住房保障(类)支出51.07万元,占3.5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443.3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数为33.30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 支出决算数为9.54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数为452.13万元,完成预算100%。
4、 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数为4.01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8.62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 支出决算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数为8.76万元,完成预算100%。
9、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0.6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数为65.73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其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3.79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 支出决算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支出决算数为1.86万元,完成预算100%。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支出决算数为21.61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数为18.48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9.81万元,完成预算100%;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 支出决算为9.13万元,完成预算100%;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2.4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99万元,完成预算100%;。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数为2.94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 支出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 支出决算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数为16.13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数为10.89万元,完成预算100%。
26、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 生态保护(项): 支出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27、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支出决算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数为47.27万元,完成预算100%。
29、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数93.55万元,完成预算100%。
3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病虫害控制(项): 支出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3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 支出决算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3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项): 支出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3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 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支出决算数为16.37万元,完成预算100%。
3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 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 支出决算数为3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支出决算数为355.98万元,完成预算100%。
3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数为51.0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4.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83.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50.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33万元,完成预算60.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及相关政策规定,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72万元,占31.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61万元,占97.2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2万元,完成预算31.7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6.29万元,减少52.3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及相关政策规定,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72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抢险、民政救灾、信访维稳、安全生产、重点工程、秸秆禁烧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61万元,完成预算97.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71万元,增长5.49%。主要原因是旅游开发接待量增加。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6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80批次19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3.6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农业环保督察2.1万元、脱贫攻坚督察3.2万元、安全督察2.2万元、财政工作督察0.4万元、文化教育督察2.52万元、医疗卫计督察1.2万元、乡村振兴调研督察1.99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7.1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郪江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88万元,比2021年 减少180.80万元,下降54.51%。主要原因是我镇在运行过程中厉行节俭及人员调出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郪江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郪江镇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会议费项目、-群众工作项目、信访接访工作项目、农村住户调查项目、财政所规范化建设、群团工作项目、党委培训项目、征兵工作项目、机关干部培训项目、退役军人服务项目、防疫工作项目、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项目、江河环境维护项目、环境整治垃圾转运项目、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项目、移民工作经费项目、扶贫工作、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交通管理工作项目等1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2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2年郪江镇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法管理的职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级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反映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26.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应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29.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31.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出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2.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反映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
3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按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7.“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9.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0.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1.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2.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4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4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2年郪江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郪江镇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财政工作办公室七个行政部门,郪江镇便民服务中心、郪江镇农民工服务中心中心、郪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郪江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四个事业机构。
(二)机构职能
1.负责纪检、组织、宣传、统战、人事、监察、劳资和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负责人大、政协、人民武装的日常工作;负责文件(稿、电)的草拟、修改、校核、印制、收发、登记、交办、督办、存档、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的管理;负责信息收集、动态反馈、综合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各种会议、会务、事务、后勤接待、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及党务、政务、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承办人大、政协有关建议和议案、提案;受理和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和协调处理信访案件;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农业、农村经济、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小城乡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制定经济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规划、农业资源、农村能源的开发利用、农田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农业生产及多种经营;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企业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推广农业科学技术、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和"三高"农业的试点示范工作;负责做好辖区抗灾、救灾工作;负责农村经济发展的综合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小集乡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纠纷调查处理、建设项目申报、环境优美乡乡创建、生态村建设等环境保护工作。指导企业的改革发展、科技进步、对外经济协作与交流,对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负责协调工商、税务、金融、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公路管理工作。
3.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组织和制度建设的日常工作;负责社会救济、"五保"、扶贫、殡葬、优抚安置、拥军优属、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收容遣送、残联工作;负责抚恤、救济费和优待金、五保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管理、发放和灾情调查、报灾救灾工作;协助上级民政部门承办辖区内的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目标及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教育、育龄妇女季度"三查"服务工作;负责编制实施人口计划、检查评估人口计划完成情况、人口统计和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检查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计划生育信访案件的办理;负责计划生育干部、技术协会队伍的自身建设;负责计划生育经费的管理。
4.贯彻落实信访和群众工作的各项制度和任务;负责受理、交办、转送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信访事项;负责受理上级和党委、政府交办处理的群众工作事项;负责协调处理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突发性上访事件等重要群众工作事项;协助上级信访部门对有关单位处理的辖区内信访事项进行复查复核;负责研究、分析群众工作事项,对重大事项进行稳定风险评估,为领导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服务;负责群众信息工作的收集、分析、上报,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
5.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落实国家支农政策;加强财政财务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和组织执行镇(镇)预算;负责发放各项涉农、惠农政策性补贴;负责监管各级财政的专项资金使用;负责管理镇(镇)级财务、资产、债权债务;负责监管村级财务、资产、债权、债务和代理村级会计核算。
6.负责宣传、执行城乡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制定辖区城乡的管理办法;负责市政工程设备购置、市政工程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城乡综合开发、环境综合治理、公共客运交通、城区防汛等安全管理;负责辖区重点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乡工业和民用建筑、道路、绿化、管线的规划和建设。
7.负责本辖区农业发展规划和生产意见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生产中规范化栽培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农作物病虫害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治、处置;负责农作物苗情监测和农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监测、检疫和强制性检验;负责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负责做好农村能源建设;负责做好蚕桑生产规划和发展工作;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农业产业化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工作。
8.负责城乡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再就业服务工作,搞好职业技能培训;负责掌握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搞好劳务开发,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负责退休管理服务,协助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负责制定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负责组织多形式的文化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负责指导村(居)委会文化室(俱乐部)的工作;协助管理辖区内文化市场。
9.负责辖区内动物防疫和强制免疫的组织与实施;受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负责辖区内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负责辖区内动物疫情调查、监测与报告;负责辖区内兽药和饲料等养殖业等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牧业生产中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和畜禽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负责辖区草原(场)管理、生产统计。
10.宣传、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协助乡乡人民政府指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配合县林业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何野生动植物种变化情况;受县林业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统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配合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资源,协助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受林业局委托,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管理辖区内的镇村林场、个体林场,建立健全镇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11.负责贯彻实施涉水法律和水利(水产)方针政策,实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负责编制辖区水资源开发、配置和保护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按照批复方案,开展业务指导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编制、业务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检查验收;负责辖区内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安全调度和运行,开展辖区防汛抗旱技术服务工作;开展辖区水土保持的预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开展辖区水产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水产病害的监测、预报、防治。水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测、检疫,渔业水环境和渔业投入品使用监测、渔业信息及教育培训服务;承办辖区内涉水纠纷与水事案件的调查处理中的掉查去争和水利规费征收工作;配合各灌区和镇人民政府做好灌区管理工作;完成县水务局及辖区内镇政府交办的其它水利技术推广服务工作。
12.负责辖区内农村机电提灌站的申报、建设、规划和抗旱提水;负责辖区农机安全监督、检查和事故的预防、报告及处理;负责辖区镇村机耕道的规划、建设和督促检查;负责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试验、示范及培训;负责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负责辖区内农机市场管理和农机产品质量监督。
13.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负责辖区内集乡规划和农民新村、农房建设规划监督和实施;负责村乡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设计管理和施工管理,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和“村乡规划选址建设意见书”,查处违法违章建设;负责辖区内建筑市场、建筑队伍和个体建筑工匠的管理;负责辖区内建设统计、建设档案管理;负责辖区内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负责建设规费收缴工作。
14.宣传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修编工作,做好土地用途管制工作和耕地保护工作;负责本辖区土地开发、土地整治的规划报批协调等工作;负责本辖区小集乡建设工作中的土地征用、收购、储备及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协调配合工作以及农房建设的规划及资料的报批等工作;负责本辖区土地市场的监督与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国有土地的转让、抵押、出租和集体土地非农建设用地权流转等土地交易行为的手续办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土地统计工作,做好土地登记、颁发土地证书的前期基础工作;负责本辖区的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土地信访、土地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配合和参与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好土地经费收缴管理工作;配合县国土资源局开展上级布置的突击性的专项业务工作,完成县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5.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人员概况:人员情况:全镇共有行政编制30个,行政工勤编制3个,事业编制26个,合计编制59个。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全年上级补助收入1460.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3.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19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全年财政预算支出为1460.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7.55万元,国防支出3万元,教育支出1.8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03万元,节能环保事业支出25.7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47.27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504.1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07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
郪江镇按照年初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批复预算,加强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确保预算下达的时效性和执行效率,确保年度预算的顺利实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在镇人代会审议通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预算和决算信息,加强了社会公众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二是成立了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完成了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确定了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重点工作和改进方向。坚持“先预算,后支出”,实行预算全覆盖,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使用,优化使用结构,保证重点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三是严格遵守各项财经制度的规定,重大事项全部经党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权责明确,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三)自评质量
根据评价得分明细表各项指标客观、公证、准确地评分,综合得分98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整体评价良好。
(二)存在问题。
一是评价指标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预算编制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三是绩效评价应用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建议。
一是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完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二是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附件2
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绩效目标情况。2022年郪江镇共完成财政项目19个,涉及金额1256736.46元。其中涉及到一般公共服务、国防动员、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和农林水等方面,郪江镇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管理规范进行支出,圆满的完成了所涉及的项目资金使用,并对项目进行的绩效评价。
(二)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一: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会议费项目95,400元
项目二: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群众工作项目 40,130.00元
项目三: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信访接访工作项目 30,000.00元
项目四: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农村住户调查 50,000.00元
项目五: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财政所规范化建设87,600.00元
项目六: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群众团工作项目6600.00元
项目七: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党委培训项目 30000.00元
项目八: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征兵工作项目 30,000.00元
项目九: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机关干部培训项目 18,586.00元
项目十: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江河环境维护项目40000.00元
项目十一: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退役军人服务项目9870.00元
项目十二: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防疫工作项目 30000.00元
项目十三: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项目50,000.00元
项目十四:三台县郪江镇2021年项目-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项目 20,000.00元
项目十五: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移民工作经费项目 30,000.00元
项目十六: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扶贫工作项目163,700.00元
项目十七: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349,994.69元
项目十八: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交通管理工作项目 30,000.00元
项目十九: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环境整治垃圾转运项目 171,855.77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
项目一: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会议费项目,项目资金95,400.00元。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及报账管理程序及管理办法,申报95,400.00元,使用95,400.00元,无结余。
项目二: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群众工作项目,项目资金40,130.00元。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及报账管理程序及管理办法,申报40,130.00元,使用40,130.00元,无结余。
项目三: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信访接访工作项目,项目资金 30,000.00元。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及报账管理程序及管理办法,申报30,000.00元,使用30,000.00元,无结余。
项目四: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农村住户调查,项目资金 50,000.00元。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及报账管理程序及管理办法,申报50,000.00元,使用50,000.00元,无结余。
项目五: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财政所规范化建设,项目资金 87,600.00元。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及报账管理程序及管理办法,申报87,600.00元,使用36,000.0087,600.00元,无结余。
项目六: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群众团工作项目,项目资金 6,600.00元。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及报账管理程序及管理办法,申报6,600.00元,使用6,600.00元,无结余。
项目七: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党委培训项目,项目资金 30,000.00元。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及报账管理程序及管理办法,申报30,000.00元,使用30,000.00元,无结余。
项目八: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征兵工作项目,项目资金 30,000.00元。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及报账管理程序及管理办法,申报30,000.00元,使用30,000.00元,无结余。
项目九: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机关干部培训项目18,586.00元。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及报账管理程序及管理办法,申报 18,586.00元,使用 18,586.00元,无结余。
项目十: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退役军人服务项目,项目资金 9,870.00元。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及报账管理程序及管理办法,申报9,870.00元,使用9,870.00元,无结余。
项目十一: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防疫工作项目,项目资金 3,0000.00元。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及报账管理程序及管理办法,申报3,0000.00元,使用3,0000.00元,无结余。
项目十二: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项目,项目资金 50,000.00元。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及报账管理程序及管理办法,申报50,000.00元,使用 50,000.00元,无结余。
项目十三: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江河环境维护项目资金 40,000.00元。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及报账管理程序及管理办法,申报 40,000.00元,使用 40,000.00元,无结余。
项目十四: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环境整治垃圾转运项目,项目资金171,855.77元。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及报账管理程序及管理办法,申报171,855.77元,使用171,855.77元,无结余。
项目十五: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病虫害控制项目,项目资金20,000.00元。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及报账管理程序及管理办法,申报20,000.00元,使用20,000.00元,无结余。
项目十六: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移民工作经费项目,项目资金3,000.00元。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及报账管理程序及管理办法,申报3,000.00元,使用3,000.00元,无结余。
项目十七: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扶贫工作项目,项目资金 163,700.00元。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及报账管理程序及管理办法,申报 163,700.00元,使用 163,700.00元,无结余。
项目十八: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项目资金349,994.69元。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及报账管理程序及管理办法,申报349,994.69元,使用349,994.69元,无结余。
项目十九: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交通管理工作项目,资金30,000.00元。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及报账管理程序及管理办法,申报30,000.00元,使用30,000.00元,无结余。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郪江镇人民政府部门财政预算支出,保障了机关日常正常运转,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能职责,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一: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会议费项目我镇对上级部门各项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镇财政办负责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项目二: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群众工作项目我镇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镇财政办负责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项目三: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信访接访工作项目我镇对信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镇财政办负责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项目四: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农村住户调查我镇对调查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具体落实经济办全面负责该项工作开展,镇财政办负责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项目五: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财政所规范化建设我镇对财政规范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镇财政办负责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项目六: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群众团工作项目,我镇对群团工作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镇财政办负责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项目七: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党委培训项目,我镇对党委培训工作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镇财政办负责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项目八:三台县郪江镇2021年项目-征兵工作项目,我镇对征兵工作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镇财政办负责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项目九:三台县郪江镇2021年项目-机关干部培训项目,我镇对机关干部培训工作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镇财政办负责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项目十: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退役军人服务项目,我镇对退役军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镇财政办负责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项目十一: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防疫工作项目,我镇对防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镇财政办负责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项目十二: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项目,我镇对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镇财政办负责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项目十三: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江河环境维护项目,我镇对江河环境维护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镇财政办负责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项目十四: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环境整治垃圾转运项目,我镇对环境整治垃圾清运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镇财政办负责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项目十五: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病虫害控制项目,我镇对病虫害控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镇财政办负责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项目十六: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移民工作经费项目,我镇对移民工作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镇财政办负责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项目十七: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扶贫工作项目,我镇对扶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镇财政办负责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项目十八: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我镇对村级公益事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镇财政办负责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项目十九:三台县郪江镇2022年项目-交通管理工作项目,我镇对交通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镇财政办负责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四)项目效益分析。
上述设计项目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性影响等方面均完成预设目标,完成度符合预期。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2年绩效目标按要求全部完成,个别项目资金使用方面预算不够充分。在下一步工作中,将更加严格控制预算执行,做好项目资金管控,突出项目绩效效应,使项目资金发挥更好更大的作用。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按照“花钱必问效”的原则,严格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并将绩效自评结果于7月30日前在县门户网站专栏板块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22年决算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