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0522483/202106-00001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郪江镇 发文日期: 2021-04-13
文号: 关键词: 郪江镇;2021年;部门预算

三台县郪江镇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4-13 16:16文章来源: 郪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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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郪江镇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郪江镇2021年重点工作

一、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巩固拓展防控成果

抓实抓细日常防控。坚持“人、物、环境”防控并重,加强常态化精准防控。全面普及“四川天府健康通”二维码,做好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排查。完善“五有一网格”防控措施,做好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娱乐场所和交通场站等场所防控。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推进全员疫苗接种。深入宣传抓发动。通过LED屏、横幅标语、广播、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进行“线下”宣传,向群众科普疫苗接种流程、接种注意事项、疫苗安全性等知识,引导和发动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接种。积极组织抓服务。成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用足绣花功夫,有力有序高效组织开展疫苗接种工作,做到群众愿接应接,确保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落到实处。

二、以乡村振兴为统揽,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巩固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脱贫成果,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科学制定和有效实施《郪江镇“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理清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做深做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以优化布局、打基础、补短板、建机制为重点,加快实现镇村格局调适、管理体制调顺、产业布局调优、服务治理调强,加快易地搬迁基础设施、职工周转房、移民后扶、高标准农田、郪江河整治等项目建设,助推乡村振兴。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坚决遏制“非农化”“非粮化”。加快发展藤椒、柑橘、生猪、小家禽等主导产业,按照“联村办园、以园带镇”总体思路,围绕“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稳定确保群众增收受益”两大目标,重点打造藤椒产业园区、柑橘产业示范园区。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发展规模种植、产品加工等多形式经营,做强一批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通过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农户形成有机衔接,建立健全利益分享联结机制。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

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以建设“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休闲旅游观光胜地”为总体定位,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常态开展系列节会,认真总结2020年郪汉文化旅游活动周经验,查找“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汇报对接,争取上级支持,储备包装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深入挖掘郪江文化,推进郪江名镇志和云台观志编撰工作。

全力守护生态空间。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环境网格化监管能力,坚持推行全年全域秸秆禁烧。严格落实河长制、湖(库)长责任制,坚决落实重点水域“十年禁渔”重大任务。积极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和农村“五清”行动。规范运行生活垃圾收集和转运,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大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管控力度。健全垃圾收集转运机制,开展乡村清洁行动。保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持续开展“文明卫生示范户”评选活动。加强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确保森林覆盖率只增不减。

三、以民生保障为底线,切实增强民生福祉

强化社会治理能力。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大信访专项治理工作力度,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抓好应急管理、防汛抗旱、森林防火、防灾减灾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积极推进全民参保扩面,扎实做好惠民惠农“一卡通”工作,确保各类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全面落实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的救助政策,按照政策及时调整各项社会救助资金。抓好就业保障,创造良好的创业就业环境。完善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残疾人关爱保障机制。高质量完成人代会票决民生项目。

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推行便民服务代办制、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办事。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支持辖区各类学校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强化卫生健康医疗服务,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升重大疾病防治水平。强化镇村文化设施建设,多形式多时段举办各类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常态化推进文明村(社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积极做好民族宗教、统战、残联、武装、退役军人服务、档案、老干部、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

四、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展现高质量发展新作为

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定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政府工作放在全局谋划推进,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以强烈政治担当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增强法治观念,建设法治政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完善违法严惩制度。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顾问制度,不断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高质量办好人大代表建议,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

严守纪律规矩,建设廉洁政府。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县转变作风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坚持把“过紧日子”作为长期方针,优化支出结构,压减非刚性支出、严控新增支出。强化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权力运行监管。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郪江镇主要包括:郪江镇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财政工作办公室七个行政部门,郪江镇便民服务中心、郪江镇农民工服务中心中心、郪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郪江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四个事业机构。

人员情况:全镇共有行政编制42个,行政工勤编制3个,事业编制19个,合计编制64个。2020年共有在职人员53人,离退休人员35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郪江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转移性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郪江镇2021年收支总预算1370.4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郪江镇2021年收入预算1370.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48.93万元,占98.4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1.48万元,占1.57%

(二)支出预算情况

郪江镇2021年支出预算1370.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8.93万元,占98.43%;项目支出21.48万元,占1.5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郪江镇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70.4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48.93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21.48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5.19万元、国防支出3万元、       教育支出1.7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9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8.88万元、农林水支出498.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8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郪江镇202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70.4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39.41万元。主要是人员及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5.19万元、国防支出3万元、教育支出1.7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9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8.88万元、农林水支出498.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8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7.85万元,主要用于:郪江镇人大工委的正常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0年预算数为8.64万元,主要用于:郪江镇人大工委的正常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大会议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室)行政运行(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9.56万元,主要用于:郪江镇政协的正常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会议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416.21万元,主要用于:郪江镇政府的正常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6.24万元,主要用于:一般事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 机关服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5.6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郪江镇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信访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稳定工作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2020年预算数为3.6万元,主要用于: 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020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人口普查等专项普查工作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20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群众团体工作相关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 :2020年预算数为22.64万元,主要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78万元,主要用于:党委相关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13、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0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征兵和基干民兵训练的相关支出。

1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 培训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的相关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1.73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开发和群众文化活动的相关费用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2.32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53.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福利(类)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20年预算数为27.53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机关福利保障支出。

19、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类)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4.9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管理等基本事物支出。

20、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类)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38.26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管理等基本事物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 计划生育事务(款)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及生育健康工作。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1.0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8.8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4、农村环境保护(类)自然生态保护(款) 农村环境保护(项):2018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垃圾收集与处理、违法建筑拆除、桔秆禁烧等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67.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人员的补助和办公等相关费用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53.7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2020年预算数为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中的农作物的病虫害的预报和防治等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 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3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相关工作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423.2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和农村小型水利的建设支出。

3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2018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39.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郪江镇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48.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61.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87.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郪江镇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4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万元。

)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较少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无变动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2辆,2021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郪江镇单位2020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1.48万元。主要用场镇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郪江镇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郪江镇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21.4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9.41万元,增长28.7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郪江镇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0.4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专项工作委托业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郪江镇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郪江镇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设置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指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主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指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义务兵优待(项):指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指反映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指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指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3.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传、试点示范等。

3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 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指反映公路和运输安全的支持。

4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7.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

8.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三台县郪江镇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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