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7191127/201911-00001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立新镇 发文日期: 2019-11-20
文号: 关键词: 立新镇 2018 财政部门决算 公开

2018年度三台县立新镇部门决算

2019-11-20 14:31文章来源: 立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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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三台县立新镇部门决算


目录
2018年度 1
三台县立新镇部门决算 1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3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1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1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847.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37.18万元,占99.4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万元,占0.54%。 11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8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8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8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7
第四部分 附表 3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5
二、收入总表 35
三、支出总表 3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5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5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35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35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5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5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5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35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纪检、组织、宣传、统战、人事、监察、劳资和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负责人大、政协、人民武装的日常工作;负责文件(稿、电)的草拟、修改、校核、印制、收发、登记、交办、督办、存档、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的管理;负责信息收集、动态反馈、综合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各种会议、会务、事务、后勤接待、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及党务、政务、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承办人大、政协有关建议和议案、提案;受理和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和协调处理信访案件;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农业、农村经济、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制定经济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规划、农业资源、农村能源的开发利用、农田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农业生产及多种经营;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企业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推广农业科学技术、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和"三高"农业的试点示范工作;负责做好辖区抗灾、救灾工作;负责农村经济发展的综合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小集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纠纷调查处理、建设项目申报、环境优美乡镇创建、生态村建设等环境保护工作。指导企业的改革发展、科技进步、对外经济协作与交流,对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负责协调工商、税务、金融、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公路管理工作。
3、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组织和制度建设的日常工作;负责社会救济、"五保"、扶贫、殡葬、优抚安置、拥军优属、残联工作;负责抚恤、救济费和优待金、五保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管理、发放和灾情调查、报灾救灾工作;协助上级民政部门承办辖区内的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目标及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教育、育龄妇女季度"三查"服务工作;负责编制实施人口计划、检查评估人口计划完成情况、人口统计和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检查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计划生育信访案件的办理;负责计划生育干部、技术协会队伍的自身建设;负责计划生育经费的管理。
4、贯彻落实信访和群众工作的各项制度和任务;负责受理、交办、转送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信访事项;负责受理上级和党委、政府交办处理的群众工作事项;负责协调处理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突发性上访事件等重要群众工作事项;协助上级信访部门对有关单位处理的辖区内信访事项进行复查复核;负责研究、分析群众工作事项,对重大事项进行稳定风险评估,为领导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服务;负责群众信息工作的收集、分析、上报,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
5、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落实国家支农政策;加强财政财务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和组织执行乡(镇)预算;负责发放各项涉农、惠农政策性补贴;负责监管各级财政的专项资金使用;负责管理乡(镇)级财务、资产、债权债务;负责监管村级财务、资产、债权、债务和代理村级会计核算。
6、负责宣传、执行城镇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制定辖区城镇的管理办法;负责市政工程设备购置、市政工程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城镇综合开发、环境综合治理、公共客运交通等安全管理;负责辖区重点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镇工业和民用建筑、道路、绿化、管线的规划和建设。
7、负责本辖区农业发展规划和生产意见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生产中规范化栽培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农作物病虫害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治、处置;负责农作物苗情监测和农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监测、检疫和强制性检验;负责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负责做好农村能源建设;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农业产业化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工作。
8、负责城镇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再就业服务工作,负责掌握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搞好劳务开发,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负责退休管理服务,协助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负责制定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负责组织多形式的文化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负责指导村(居)委会文化室(俱乐部)的工作;协助管理辖区内文化市场。
9、负责辖区内动物防疫和强制免疫的组织与实施;受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负责辖区内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负责辖区内动物疫情调查、监测与报告;负责辖区内兽药和饲料等养殖业等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牧业生产中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和畜禽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负责辖区草原(场)管理、生产统计。
10、宣传、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协助乡镇人民政府指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配合县林业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何野生动植物种变化情况;受县林业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统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资源,协助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受林业局委托,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11、负责贯彻实施涉水法律和水利(水产)方针政策,实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负责编制辖区水资源开发、配置和保护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按照批复方案,开展业务指导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编制、业务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检查验收;负责辖区内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安全调度和运行,开展辖区防汛抗旱技术服务工作;开展辖区水土保持的预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开展辖区水产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水产病害的监测、预报、防治。水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测、检疫,渔业水环境和渔业投入品使用监测、渔业信息及教育培训服务;承办辖区内涉水纠纷与水事案件的调查处理中的掉查去争和水利规费征收工作;配合各灌区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灌区管理工作;完成县水务局及辖区内乡镇政府交办的其它水利技术推广服务工作。
12、负责辖区内农村机电提灌站的申报、建设、规划和抗旱提水;负责辖区农机安全监督、检查和事故的预防、报告及处理;负责辖区乡村机耕道的规划、建设和督促检查;负责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试验、示范及培训;负责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负责辖区内农机市场管理和农机产品质量监督。
13、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负责辖区内集镇规划和农民新村、农房建设规划监督和实施;负责村镇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设计管理和施工管理,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和“村镇规划选址建设意见书”,查处违法违章建设;负责辖区内建筑市场、建筑队伍和个体建筑工匠的管理;负责辖区内建设统计、建设档案管理;负责辖区内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负责建设规费收缴工作。
14、宣传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修编工作,做好土地用途管制工作和耕地保护工作;负责本辖区土地开发、土地整治的规划报批协调等工作;负责本辖区小集镇建设工作中的土地征用、收购、储备及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协调配合工作以及农房建设的规划及资料的报批等工作;负责本辖区土地市场的监督与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国有土地的转让、抵押、出租和集体土地非农建设用地权流转等土地交易行为的手续办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土地统计工作,做好土地登记、颁发土地证书的前期基础工作;负责本辖区的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土地信访、土地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配合和参与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好土地经费收缴管理工作;配合县国土资源局开展上级布置的突击性的专项业务工作,完成县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5、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产业发展实现“新突破”
一是科学规划。突出党建引领、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省级统筹城乡示范区核心区建设,重点打造大地飞歌田园文旅综合体,发展乡村旅游业。为期近2个月的第二届大地飞歌乐水旅游节9月中旬结束,吸引游客达到4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4000余万元,有力推动立新夏季清凉乐水休闲旅游项目纵深发展。二是突出引领。以专合组织和产业大户为引领,在立新片积极探索水稻、油菜制种高产技术,在辉坪片大力发展林果产业(藤椒、油桃、猕猴桃、柑橘等),在拦河片着力发展蔬菜产业(种植小白菜、莴苣、丝瓜等)。实现蔬菜种植面积17000余亩(含轮种),优质大米种植2300余亩,藤椒种植3500余亩(新增1300余亩),青梅种植3000余亩,水稻、油菜制种稳定在6000余亩。三是创新模式。通过土地流转,建立特色出口蔬菜示范基地1900余亩,生产基地4600亩。打虎村采取“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实施品种引进、栽培技术、收购加工等“六统一”,成功实现产供销“一体化”;新景村采取“支部+合作社+农户”模式,发动全村400多户村民家家搞起小白菜、莴苣等鲜销蔬菜种植,全村蔬菜种植总收入可望达1500万元,户均收入近36000元。
2、民生事业取得“新成效”
一是强化服务惠民生。抓实“万名干部进农家”“走基层”活动,深化落实“1+4”帮联到户制度,全面推行党员帮扶困难群众“五账并举”工作法,对全镇65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了全覆盖脱贫攻坚对标自查,2018年预脱贫69户127人“户户达标”。抓实土坯房拆除和改建工作,累计拆除土坯房1245户,新建710户,鹤湾村、打虎村2处聚居点建设有序有力推进。持续深化镇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集中力量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秸秆禁烧工作。组建应急救援队伍25支近300人,在7.11抗洪抢险工作中派出3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奔赴芦溪工业园区参加灾后救援工作,展现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为民情怀,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和称赞。二是突出治理促和谐。深化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工作制度,层层签订各类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116份,抓好“红袖标”“网格员”管理,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6次、地质灾害隐患集中排查7次、专项安全检查5次。树牢“四个意识”,把握“一年治标、两年治本、三年治根”工作目标,认真贯彻、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推动扫黑除恶各项任务落实。建立健全“领导接访,干部下访”制度,严格落实“领导信访接待日”和“信访联席会议”制度,接待来访群众30余人次,办理群众有效来信9件,办结信访9件,办结率100%。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选聘文艺骨干23名,成立狮灯队、唢呐演唱队、舞蹈队等业余文艺队伍10支,在镇文化站的带领下,统一开展文化宣传活动,净化社会风气,引导群众向好向善向上。三是落实政策保稳定。扎实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工作,补贴农户 8758 户,补贴面积3.3万亩,补贴资金 440万余元;做好农机补贴、种粮大户补贴核实工作,发放补贴资金1.673余万元。计生“三金”惠民政策全部落到实处,公共服务规范化建设全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整体水平全面提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25084人,全面完成参保任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 19822人,其中,领取待遇人数7162,应缴费12660人,已缴费 9644人,完成任务 80%。投入救助资金10万余元,救济受灾困难群众298人次;为32户群众申请县临时救济金4.9万余元,为1306户提供了医疗救助,金额为57.45万元。审核认定城镇低保114户126人,每月发放保障金9.7万余元;农村低保 675户849人,每月保障金额3.2万余元。
二、部门概况
1、基本情况:立新镇辖23个行政村,1个社区居委会,181个村民小组。总人口30900人,幅员面积69.31平方公里,土地面积2954公顷,耕地2876公顷,林地面积2782公顷。与德阳市中江县、绵阳市涪城区相邻。距县城49公里。
2.机构设置:有立新镇党委、人大、政府三个行政单位;立新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立新镇农业服务中心、立新镇敬老院三个事业机构,本年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3.人员情况:全镇共有行政编制32个,行政工勤编制2个,事业编制13个,合计编制47个。2018年底共有在职人员39人(行政29人,行政工勤1个,事业9人),在2018年调出公务员2人,调入公务员1人,新招录公务员0人,退休2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847.18万元。与2017年相比基本持平,收、支总计减少47.61万元,下降2.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工资性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847.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37.18万元,占99.4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万元,占0.5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847.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5.13万元,占83.65%;项目支出302.04万元,占16.3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47.1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47.61万元,下降2.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工资性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7.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6%。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11.42万元,增加11.5%。主要变动原因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7.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2.3万元,占24.07%;教育支出(类)3.82万元,占0.2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17万元,占0.4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1.05万元,占28.91%;医疗卫生支出33.88万元,占1.84%;节能环保支出18.87万元,占1.03%;城乡社区支出113.64万元,占6.19%;农林水支出636.61万元,占34.65%;交通运输支出7.89万元,占0.43%;住房保障支出40.95万元,占2.2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837.18,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9.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 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73.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支出决算为9.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 支出决算为2.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0.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1.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 支出决算为8.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4.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8.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66.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152.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 支出决算为43.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80.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 支出决算为21.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1.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支出决算为2.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20.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8.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8.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支出决算为18.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9.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3.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1.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8.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2.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3.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 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4.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5.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6.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451.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7.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 支出决算为7.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40.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37.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00.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3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33万元,完成预算95.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4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费减少0.2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53万元,占56.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8万元,占43.5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3万元,完成预算94.1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18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5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出行、扶贫下村、机要文件取送、环境督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8万元,完成预算9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05万元,下降18.1%。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85批次,195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8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0万元。主要是敬老院改造工程。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276.77万元,覆盖率达到94.78%。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7分,存在的问题:一是未开展中期绩效评价,二是内部控制不够健全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开展定期绩效评价,二是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相关的监督机制。。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农村环境保护”“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农田水利”“公路和运输安全”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农村环境保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8.87万元,执行数为18.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农村环境整洁,垃圾及时转运到吴家垃圾场进行了合理的无害化处理。发现的主要问题:因全镇农户户数较多,居住分散,导致垃圾转运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宣传动员,增加农户环境保护意识,做到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
2.人大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9万元,执行数为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人代会正常如期举行,保障了人大主席团例行考察学习及调研工作的正常进行,保障了人大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调研不够全面深入。下一步改进措施: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积极采纳群众建议,改进工作方式,提升行政效能。
3.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9万元,执行数为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维修维护了我镇主要交通要道410米,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群众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4.脱贫攻坚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71万元,执行数为7.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确保了脱贫攻坚档案资料的规范管理,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加强了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了良好的脱贫攻坚工作氛围;开展了脱贫攻坚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了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更好的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脱贫攻坚工作任务重,社会各界参与力度还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帮扶政策和措施宣传,让社会各界都积极参与到脱贫攻坚工作中来。
5.统计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16万元,执行数为2.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统计氛围;认真落实人员,提高数据质量;强化部门协作,落实经费作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群众参与度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业务人员培训和群众宣传教育力度。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农村环境保护项目
预算单位 三台县立新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8.87 执行数: 18.87
其中-财政拨款: 18.87 其中-财政拨款: 18.87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农村环境整洁,垃圾及时转运到吴家垃圾场进行的无害化处理。 保障农村环境整洁,垃圾及时转运到吴家垃圾场进行的无害化处理。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秸秆禁烧巡查宣传、农村庭院;村社和公路沿线污染物及垃圾清理;宣传标语及宣传资料。 分大、小春开展秸秆巡查,清理垃圾及污染物360次,印刷宣传资料1批。 分大小春开展秸秆禁烧巡查,清理垃圾及污染物360次,印刷宣传资料1批。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空气质量指数、污染物及垃圾处置 达到环保要求 达到环保要求
完成时间 2018年12月前 2018年12月前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居住环境得到改善、加强环保工作顺利推动 居民健康得到保障、提升城乡居民居住环境质量 居民健康得到保障、提升城乡居民居住环境质量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人居环境 得到提升 得到提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96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人大经费项目
预算单位 三台县立新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9 执行数: 2.9
其中-财政拨款: 2.9 其中-财政拨款: 2.9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人代会正常如期举行,保障人大主席团例行考察学习及调研工作的正常进行,保障人大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保障了人代会正常如期举行,保障了人大主席团例行考察学习及调研工作的正常进行,保障了人大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人大主席团考察学习及调研;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 人大主席团考察学习及调研2次;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2次 人大主席团考察学习及调研2次;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2次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8年12月前 2018年12月前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加快镇乡经济发展   在镇乡总体发展规划上,认真调研,准确把控发展方向,研究可执行实施方案,确保政策方案执行获得最大经济效益 在镇乡总体发展规划上,认真调研,准确把控了发展方向,研究了可执行实施方案,确保政策方案执行获得最大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镇人大工作能力,加强人大机构系建设   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虚心采纳群众建议,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能力,获取群众更大满意度   认真听取了群众意见,虚心采纳群众建议,改进了工作方式,提升了工作能力,获取群众更大满意度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96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项目
预算单位 三台县立新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7.9 执行数: 7.9
其中-财政拨款: 7.9 其中-财政拨款: 7.9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维修维护镇级主要交通道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 维修维护镇级主要交通道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镇级主要交通道路维修维护。 维修道路410米。 维修道路410米。
质量指标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 减少 减少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8年12月前 2018年12月前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减少事故发生、降低群众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   事故减少,进一步提高群众人身及财产安全 事故减少,进一步提高群众人身及财产安全
可持续影响指标 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得到提高 得到提高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92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脱贫攻坚项目
预算单位 三台县立新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7.71 执行数: 7.71
其中-财政拨款: 7.71 其中-财政拨款: 7.71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确保脱贫攻坚档案资料的规范管理,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加强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脱贫攻坚工作氛围;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更好的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确保脱贫攻坚档案资料的规范管理,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加强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脱贫攻坚工作氛围;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更好的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宣传标语及宣传资料;办公用品购置;人员业务培训   印刷一批宣传标语及宣传资料1批,购置1批办公用品;开展1次业务人员培训 印刷一批宣传标语及宣传资料1批,购置1批办公用品;开展2次业务人员培训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积极有效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2018年12月前 2018年12月前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确保脱贫攻坚档案资料的规范管理,加强政策宣传,开展业务培训   全力保障和落实脱贫攻坚工作的正常运转,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顺利进行,如期完成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 全力保障和落实了脱贫攻坚工作的正常运转,进一步推进了脱贫攻坚工作顺利进行,如期完成了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6 ≥97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统计工作项目
预算单位 三台县立新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16 执行数: 2.16
其中-财政拨款: 2.16 其中-财政拨款: 2.16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统计氛围;认真落实人员,提高数据质量;强化部门协作,落实经费作保障。 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统计氛围;认真落实人员,提高数据质量;强化部门协作,落实经费作保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统计 完成1次统计 完成1次统计
质量指标 完成时效 达到上级要求和标准,确保数据准确性 达到上级要求和标准,确保数据准确性
效益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8年12月前 2018年12月前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经济发展 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为正确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为正确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6 ≥96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立新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5.06万元,比2017年增加44.35万元,增长12.85%。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用品购置,办公场所文化氛围打造,办公楼维修维护。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立新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三台县立新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指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9.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所派出所的支出。
20.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2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2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的支出。
2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指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指反映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2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2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2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3.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3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5.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中的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36.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 反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中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3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4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4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 指反映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
4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立新镇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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