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贯彻执行农业、农村经济、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制定经济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建设项目申报管理工作。
(3)负责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工作。
(4)负责农村经济发展的综合调查研究工作。
(5)负责辖区内固定资产投资工作。
(6)负责辖区内企业的信息统计上报、改革发展、科技进步、对外经济协作与交流,对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
(7)负责综合统计工作。
(8)负责协调科技工信局、商务局、统计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的工作。
(9)负责辖区内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相关工作。
(10)负责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工作
(11)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