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97815392/202211-00003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发文机构: 古井镇 发文日期: 2023-08-01
文号: 关键词: 职能职责

古井镇人民政府职能职责

2023-08-01 09:00文章来源: 古井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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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井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主要行使以下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同时,镇人民政府按照省政府统一的赋权指导目录,承接并负责集中行使有关行政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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