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4969563/202211-00001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发文机构: 芦溪镇 发文日期: 2023-09-15
文号: 关键词: 机构职能

三台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2023-09-15 11:36文章来源: 芦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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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促进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做好抓经济发展激励试点、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实验建设工作,建设不断培育市场体系,培育市场主体,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持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提质工作,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做好人民武装建设、征兵、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共建工作。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加强群众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深入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动态监测防止返贫,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丽乡村建设。


7)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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