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8615303/202204-00006 主题分类: 内设机构、直属单位
发文机构: 石安镇 发文日期: 2024-04-30
文号: 关键词: 石安镇部门职能职责

石安镇部门职能职责

2024-04-30 15:17文章来源: 石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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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办公室: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性工作,承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相关工作。

2.党建办公室: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工作。

3.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教育、科学、卫生健康、劳动保障民政、文化广电等工作。

5.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社会治理、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等工作。

6.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统筹负责辖区经济发展、综合统计、农业、扶贫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村镇建设和管理等工作。牵头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7.财政办公室: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管理指导、管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各类财政资金等工作。

8.便民服务中心:负责牵头承担乡镇便民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服务、党群服务相关工作。

9.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水利等涉农服务工作。

10.农民工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外出务工人员联络、服务以及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服务等工作。

11.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宣传思想教育、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基层新时代文明实践相关工作。

12.司法所:负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13.市场监管所:负责本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14.自然资源所:负责执行国土空间规划和村规划,做好土地、森林、矿产法律法规的宣传。

15.畜牧兽医站:负责动物防疫、强制免疫、检疫、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和畜禽新品种;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监管及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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