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辖区公共事务综合管理;负责指导村(社区)村务公开工作;负责科技、教体、卫健、民政、广电等社会事业建设工作;负责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救济救助、民生工程、低保、养老、殡葬、儿童关爱、残疾人、区划地名、慈善等社会事务的管理;负责人民武装、征兵和预备役以及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共建等相关工作;负责指导自治组织和推动社会组织发展;负责以镇人民政府名义集中行使法定的以及赋权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以县级主管部门名义集中行使县级主管部门依法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