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90430767/202211-00001 | 主题分类: | 机构职能 |
---|---|---|---|
发文机构: | 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3-08-14 |
文号: | 关键词: | 机构职能 |
三台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三台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简称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为县政府直属的参公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正科级。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央乡村振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参与拟订全县乡村振兴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参与制定和实施对贫困地区有影响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参与研究全县乡村振兴工作的具体政策及配套措施,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参与对执行情况的跟踪和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乡村振兴资金的分配方案,配合做好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相关工作;承担申报、管理乡村振兴项目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防返贫情况的调查、监测与统计工作,开展乡村振兴宣传教育、经验交流等工作;联系中央、省、市的定点乡村振兴工作,指导和帮助贫困地区搞好人才培训;负责全县定点乡村振兴工作计划草拟、任务分配等事务性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