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90430767/202211-00001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发文机构: 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发文日期: 2023-08-14
文号: 关键词: 机构职能

三台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3-08-14 15:13文章来源: 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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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台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简称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为县政府直属参公事业单位,机构级别正科级。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中央乡村振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参与拟订全县乡村振兴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参与制定和实施对贫困地区有影响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参与研究全县乡村振兴工作的具体政策配套措施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参与对执行情况的跟踪和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乡村振兴资金的分配方案,配合做好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相关工作;承担申报、管理乡村振兴项目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防返贫情况的调查、监测与统计工作,开展乡村振兴宣传教育、经验交流等工作;联系中央、省、市的定点乡村振兴工作,指导和帮助贫困地区搞好人才培训负责全县定点乡村振兴工作计划草拟、任务分配等事务性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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