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3737509/2019-00026 | 主题分类: | 机构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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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县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4-02-29 |
文号: | 关键词: | 主要职责 |
三台县统计局的主要职责
三台县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拟订全县统计工作规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和民营经济增加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统计分析研究。
(三)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物价、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文化产业、扩权试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和社会民主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
(四)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
(五)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六)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县基层统计基础建设。
(七)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统计数据库。
(八)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