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5176927/202403-00004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文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03-07
文号: 关键词: 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调整

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调整

2024-03-07 09:17文章来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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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调整四川省市场监管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川市监办函〔2023〕288号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局)、直属单位:

《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已经省委编办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此次经省委编办同意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

(一)同意依法新增“歇业备案”等行政权力事项47项;

(二)同意取消“对企业未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其委托的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自查报告的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事项17项;

(三)同意变更“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未进货查验、保存查验记录及相关凭证,未对生产的首批食品进行检验,及食品小作坊每年对其生产的食品检验次数少于一次的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事项9项;

(四)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将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食品摊贩登记”的权力名称变更为“食品摊贩经营者备案”,权力类型变更为“其他行政权力”。

二、请负责行使有关行政权力事项的各责任处(室、局)及时将调整后的权力事项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予以调整、公布、实施。

三、请各市(州)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及时对应调整相关行政权力事项,并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本单位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王薇;联系电话:028-83507112

附件 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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