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85176927/202211-00002 | 主题分类: | 规划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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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2-09-16 |
文号: | 关键词: | 市场监管 |
全域静态管理生活物资市场监管执法工作预案
为建立健全全域静态管理下生活物资保障机制,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加大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用品、重要民生物资价格不涨、质量不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制定本预案。
一、启动条件
本预案与《三台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全域静态管理总体预案》同步启动。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生活物资市场监管执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冯普全 党委书记、局 长
副组长:姚 果 党委委员、副局长
卿 科 党委委员、副局长
羊 波 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杨 斌 稽查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股,负责日常工作;生产股、流通股、餐饮股、质标股、抽检股、消保中心、各监管所为成员。
三、工作职责
在全域静态管理情况下,负责生活物资的市场监管和执法工作,开展主要生活物资价格监管和质量监管,引导群众理性消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生活物资市场秩序。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县局对各市场监管所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应急处置
(一)启动工作预案
(二)开展价格秩序监管
1.启动生活物资监测制度。密切跟踪监测粮油、蔬菜、肉类、鸡蛋、牛奶等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情况(包括商品价格涨跌、断档脱销、突发抢购等)。
2.加强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市场价格巡查,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对日涨幅或连续两日累计涨幅异常的生活必需品予以重点研究,剖析涨价原因,提出针对性措施。
3.加大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对民生领域生产流通企业开展提醒告诫,督促有关市场主体加强价格自律,合理合法行使自主定价权,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责任单位:公交价格股、执法股、生产股、流通股、质标股、各监管所。
(三)开展产品质量监管
1.为确保全域静态管理生活物资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各类产品质量风险高低,分类采取监督抽查、风险监测、证后监管、专项整治等措施。
2.注重对风险等级高、可能出现区域性或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产品、疫情防控相关产品以及民生重点关切的消费品及时开展整治,多措并举、综合施策,防范化解质量安全风险。
责任单位:质标股、抽检股、各监管所。
(四)开展食品安全监管
1.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生产管理工作,完善工作制度,设立防控岗位哨,设立健康管理员和专职健康监督员,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2.加强原辅料管理,进行库存清查,清除过期失效、霉烂变质的原辅材料,并严格落实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规定。
3.要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确保生产环境卫生、原辅料采购验证、工艺流程关键控制点、产品转换清场、出厂放行、设备清洗消毒等环节管控到位,产品应当达到全程可追溯。
4.督促落实食品配送环节各项制度,保证食品配送安全。
责任单位:生产股、流通股、餐饮股、各监管所。
(五)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1.充分发挥12315、12345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耐心回复群众咨询,仔细分析研判并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
2.对以次充好、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曝光。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贵任。
责任单位:执法股、消保中心、各监管所。
五、响应结束
(一)总结评估。全域静态管理应急响应结束后,及时组织对全域静默管理下生活物资保障市场监管执法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二)常态监管。按照“有序放开、严防扩散、监管不松”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措施,继续对生活物资市场秩序开展常态化监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汇聚监管合力。各市场监管所及相关股室要既各司其职又分工合作,高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聚焦目标导向,确保措施落地。既要履行好疫情防控职责,又要支持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精准落实防控措施,精准规范重点领域,精准打击违法行为。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保障基本民生。
(三)加强舆论宣传,提升行动影响。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丰富宣传内容,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积极展现市场监管部门担当作为,不断强化市场主体合法合规经营意识,确保我县在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用品、重要民生物资价格稳定、质量不降、供应充足。
(四)强化行业自律,承诺诚信经营。各生产经营企业、中小微个体工商户在保证防疫用品和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稳定、保障质量安全和货源供应的前提下,要结合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用实际行动向社会作出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