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5176927/2016-00013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6-02-01
文号: 关键词: 公布

三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2016-02-01 00:00文章来源: 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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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三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一级预算单位,下属机构有稽查大队。内设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药械化监管股,餐饮监管股,监察室,人事股,食品流通股,食品生产股共8个股室。

  (二)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意见,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知道,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负责全县食品行政审批的监督实施。

  (三)人员概况

  全局编制73人,实有67人。其中:政府机关人员编制50人,实有50人;事业人员编制23人,实有17人;离退休人员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2014年财政资金收入总额6717316.00元。

  (二)2014年财政资金支出总额6717316.00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严格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按时完成2014年预算编制工作,并按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预算编制全面、科学。2014年部门决算、绩效目标填报及年末结余结转都是严格按照县财政局的要求认真完成。

  (二)执行管理情况

  我局2014年6月、9月、11月及全年执行进度达到本部门执行进度。

  (三)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住房保障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和经营支出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机关厉行节约。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和公务接待经费,比上年支出减少。我局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会议费128765.0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326273.00元、公务接待费79586.00元。

  (3)机关节能降耗。

  严格控制水、电、气、燃油费用支出,比上年支出减少。2014年水费19959.80元,电费40138.28元。

  (四)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制度严格合规,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

  (五)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文件要求,我单位对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按照《2015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开展自评工作,撰写部门自评报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我局2014年部门支出与年初预算基本一致,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但预算编制还需进一步细化,针对我局预算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监督制度。严禁超预算和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

  2、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和审批,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三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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