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7958700/2017-00022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县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17-05-25
文号: 关键词: 预算,说明

三台县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7-05-25 00:00文章来源: 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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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草拟和报批地方审计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制订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组织对全县性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和自然灾害、重要专项资金及国家、省、市、县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2.负责审计监督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负责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工作;负责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工作。

  3.负责审计监督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负责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负责向县人大提出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和镇乡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镇乡人民政府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

  (3)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及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县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县政府部门以及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三台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 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定应由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乡科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审计局审计监督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负责组织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7.负责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参与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审计监督对象出具的审计报告。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我局2017年重点工作

  1、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1个(署定项目)

  以推动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重点关注精准扶贫、重大项目推进、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项目落地、风险防范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揭示弄虚作假、有令不行及重大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促进政令畅通,推动政策措施有效实施和发挥作用。每季度向上级审计机关和县政府报告跟踪审计情况和整改情况,重大事项随时报告。

  2、预算管理及执行审计8个

  (1)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1个。以推动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维护财政资金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预算管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新增债务管理及存量债务消化、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盘活等情况;关注县级部门财政审批、非税收入征缴等职责的履行情况;围绕财政总决算草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编制的规范性深化决算草案审计。

  (2)地方税收征管及预算执行审计1个。以推动税收征管机制不断完善、保障国家财税收入安全和税收相关调控政策落实为目标,重点关注涉及“三去一降一补”相关企业重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与效果,高收入人群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情况,契税征收管理以及机关经费预算执行等情况。

  (3)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2个。以促进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转变作风要求,加强部门预(决)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县级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预算编制、执行情况,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同时突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吃空饷”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关注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检查部门在资金分配、项目安排等方面是否建立和有效执行集体研究决策制度等问题。

  (4)县级部门决算(草案)审签4个。以规范部门决算编制行为、提高决算报表质量为目标,关注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各项收支内容等情况,检查编制口径完整性和决算的真实性、合规性,促进规范部门决算编制工作,提高决算信息质量。

  3、镇(乡)财政决算审计2个

  以促进规范管理、维护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果为目标。重点关注镇(乡)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控制管理情况;关注债务管理及其风险变化、财政存量资金盘活情况;关注涉农、惠农、扶贫、救灾救济等专项资金是否及时落实到位,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存在违纪违规等问题。

  4、固定资产投资审计62个

  (1)重点项目结(决)算审计53个。以促进政府投资项目的规范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为目标,重点关注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设备材料采购、投资控制、资金管理使用、工程质量管理等重点环节,以及参建各方履职尽责情况,揭示和查处项目建设管理中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堵塞漏洞、防范风险,促进健全完善建设领域监管体系,对县重点投资建设项目进行结(决)算审计

  (2)重大项目跟踪审计9个。以保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实,促进重点项目有效推进为目标,规范项目建设管理,揭示推进项目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促进相关单位和人员履职尽责,对县委、县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实施跟踪审计。

  5、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11个

  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把握领导干部行使政策执行权、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监督权和遵守廉政规定情况,做到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以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为核心,密切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资金、资产运行过程,正确运用“三个区分”,揭示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重大失职渎职行为、重大决策失误、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管理漏洞等事项,对7个单位11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6、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审计(市定)

  按照市局要求,选择一个乡镇开展领导干部任期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审计(“1+N”项目,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实施),重点关注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责任等情况,揭示资源环境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评价和界定责任。

  7、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跟踪审计1个(联网审计)

  运用联网审计系统,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电子数据进行采集分析、实时监督。对数据分析中发现的疑点开展跟踪检查。

  8、企业审计1个

  对一个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9、重点专项审计

  (1) “上审下”项目。由市审计局安排,实施三台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署定项目)。

  (2) “交叉审”项目。“插花”贫困地区扶贫资金专项审计(省定项目)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项审计(市定项目)。由市审计局统一安排,在各县(市、区)开展交叉审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审计局属一级预算单位,下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但未独立核算。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转移性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我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 1603.8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局2017年收入预算801.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1.91万元,占 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我局2017年支出预算80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91万元,占43.88%;项目支出450万元,占56.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03.82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01.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735.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5.89万元,医疗卫生10.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7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1.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0.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1.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我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审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审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而及聘请社会中介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件:

县审计局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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