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安监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三府办发(2011)61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县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2、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园区管委会、各镇乡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3、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工矿商贸行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4、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5、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是: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2、推进依法治安;3、深化安全生产综合整治;4、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5、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二、部门概况
县安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安监局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本单位2017年收支总预算292.6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安监局2017年收入预算292.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2.6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安监局2017年支出预算29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62万元,占70%;项目支出87万元,占3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安监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2.62万元。收入包括:2017年县安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92.6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92.62万元。支出包括: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92.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53.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1.31万元,医疗卫生6.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7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安监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2.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5.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项目经费87万元,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监管及培训经费、安全生产督查及宣传活动经费、安全生产隐患专家会诊经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及教育培训经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安全社区建设经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安监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单位现无公务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安监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安监局机关(县安监执法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县安监局机关(县安监执法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监管及培训经费、安全生产督查及宣传活动经费、安全生产隐患专家会诊经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及教育培训经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安全社区建设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末县安监局固定资产总额41.39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件:
三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附表)
附件:
三台县安监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