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10625MB16573704/202109-00004 | 主题分类: | 预算/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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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1-09-28 |
文号: | 关键词: | 决算编制说明和相关表格 |
三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和相关表格
2020年度
四川省三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决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附件1 三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机构职能
(1)、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
(2)、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3)、做好退役军人优待抚恤、退役安置、军休双拥工作;
(4)、做好军队转业干部计划安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服务、企业军转干部管理;
(5)、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上下贯通、高效顺畅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系;
(6)、负责全县退役军人管理机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和任务。
2、机构组成
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
3、人员情况
本单位共有行政编制11个,事业编制11个,共计编制22个。2020年底共有在职人员19人(行政9人,事业10人)。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五中全会和全省退役军人事务局长会议精神,以及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围绕市退役军人事务局“123”战略部署、“12345”总体思路及县委“11331”发展战略,以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减少问题存量,就业创业,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减少为突破口,减少问题存量、遏制发生增量,全力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奋力谱写新时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新篇章,为全面夺取加快建设四川三产融合示范县和深度参与川渝合作示范区、打造绵阳南向东出战略支点汇聚退役军人力量。
二、突出“两个维护”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开展经常性政治教育、政治引领、政治体检,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大力开展“四转一提”“五大活动”活动,努力建设牢固树立和践行“四个意识”的政治机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有力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认真落实各领域党组织运行规则,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完善新党员入党宣誓、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
三是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做实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分析研判,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政德建设机制,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核考察办法,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政治素质档案,抓住“关键少数”切实增强政治建设的质量和效果。抓好主题教育,召开庆祝建党99周年纪念大会,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定力、专业能力和行动自觉;细化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建设具体内容,制定系统工作人员服务规范,抓好干部培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鲜明树立政德导向、为民导向、担当导向、实干导向、公认导向,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
四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支持配合保障县纪委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组工作,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做好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促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五是进一步加强基层退役军人党建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办法》,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依托“中心两站”,协助属地党组织抓好退役军人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增强退役军人党员意识,履行党员义务。强化引导激励,健全表彰激励机制,树立宣传一批全县“优秀退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之星”等先进典型。建立“优秀退役军人典型”资源库,商组织部门加大选派退役军人党员担任基层党组织书记力度。加强媒体宣传,适时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和吹风会,发挥好网评员作用,讲好退役军人故事。
三、注重信访化解和困难帮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一)加快政策落实。根据国家、省出台的解决“两参”等历史遗留问题相关政策和实施意见,及时跟进,精准识别,加快落实。开展信访积案“大排查、大清理、大化解”活动,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指导下,会同镇乡(街道)对重点信访问题进行梳理、论证调研,力争化解。对由于政策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抓紧按照政策规定不折不扣抓执行,尽快消化问题存量。做好政策落实情况清理,建立工作台账,销号管理,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二)加大关心关爱力度。用足用活帮扶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对部分生活严重困难的退役军人军属,在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后,根据其困难程度,再给予临时性、应急性帮扶援助,保障好他们的基本生活。协调推动各类帮扶,配合财政部门建好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基金,扩大关爱帮扶范围。加大和县妇联、残联等部门和社会团体,金融机构的合作,推动地方针对困难退役军人及军属实施保底政策,增加公益性岗位设立,对下岗失业退役军人提供再就业精准帮扶。积极稳妥推进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坚持开展经常性走访慰问活动,做好精神慰藉、人文关怀等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问题,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
(三)完善信访维稳工作。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做好退役军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建立信访接待室,规范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建立重点信访事项督办制度、局领导定期接访制度,加大信访事项转办、交办、督办力度。 建立法律援助制度,加强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提高信访事项办结率、化解率、息访率和稳控率。建好用好网络信访平台,开通信访咨询及投诉举报值班电话热线。组织力量带案下访、实地督导,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密切与政法、公安、网信等部门的联动,加强信息收集、形势研判和舆论管控,健全退役军人规模聚集上访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防止聚集事件发生。
四、提高移交安置质量,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质效
(一)扩大退役军人及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渠道。加强与国有大型企业、民营骨干企业以及国资、军民融合等重点单位的对接,分类别开展就业推介和招聘活动。积极对接公共就业招聘网站和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搭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网络和实体平台。着力服务保障退役军人涉农创业项目、脱贫攻坚项目、“5+1” 现代产业体系项目等。推进退役军人充实城乡基层队伍,实现促进就业与巩固基层力量有机衔接。
(二)优化就业创业环境。贯彻落实我省《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就业扶持力度。积极支持退役军人国家、省、市“工匠杯”“双创”活动周、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充分利用退役军人创业基金的扶持政策,减轻创业负重。
(三)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坚持就业导向,推动构建岗前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历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以专门培训机构为主体,政府支持、社会参与的教育培训机制,建立健全县级特色集中培训教育培训机制。改进培训方式方法,建立培训机构目录和培训专业目录,遴选一批培训校点,精挑一批培训项目,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积极参与跨区域培训,完善计划分配军转干部上岗前专业培训和进高校专项培训,提高培训的实效性。拟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年度适应性培训计划,制定退役士兵和复员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年度个性化培训计划。
(四)改进优化安置方式。完成国家下达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休干部(退休士官)等移交安置任务,做好退役军人移交安置绩效目标考核工作。强化退役军人安置编制保障,增强政府安排工作的政策刚性。按照《绵阳市军队转业干部量化考核评分办法》和《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实施细则》,落实我县转业干部量化考核和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工作。落实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做好军队退出现役转改文职人员服务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推动县级机关事业单位接收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
五、抓好优抚优待和军休工作,切实提升保障管理水平
(一)加大优抚优待保障力度。及时足额落实重点优抚对象相关待遇,认真落实《四川省退役军人公共服务优待办法》,做好优待证发放。贯彻落实《四川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做好优化退役军人伤残等级评定调整工作。加强参战、参试、带病回乡、在乡老复员军人、60岁农村籍退役人员,部分烈士子女的身份认定, 规范上报审批程序。依法依规开展重点优抚对象数据复核工作,加强动态管理,摸清底数。
(二)抓好军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服务管理。做好接收安置及善后工作。全面落实军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及相关政策,扎实做好无经济收入、无固定工作军休干部家属、遗属的医疗和生活补助,以及符合条件的军休干部护理费报批事项,及时落实军休人员住房物业服务补贴政策。做好三台军休所规范化建设复检工作。积极开展向“三老”(老红军、老八路、 老解放)学习主题教育。积极组织军休干部疗养、门球比赛活动。
六、抓好双拥和褒扬纪念,营造爱国拥军浓厚氛围
(一)做深做细双拥工作。建立健全区域协同、领导小组成员专题会商和工作情况通报机制。组织做好“春节”“八一”“国庆”等重要时节的双拥工作。争创第11届省级双拥模范县,深化“双拥在基层”和“关爱功臣”活动。举行简朴、庄重、热烈的光荣牌悬挂仪式和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对象准确、档案齐全。
(二)做好烈士褒扬工作。加强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及时贯彻落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烈士安葬办法》《烈士公祭办法》。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探索建立英烈保护部门联动机制,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优化展陈专项活动”。加大烈士褒扬纪念力度, 做好烈士评定、烈士安葬、烈属抚恤、优抚对象教育优待审核报批工作。开展以弘扬烈士精神为主题的系列教育实践活动, 做好烈士公祭日活动和清明节烈士祭扫。积极配合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全面升级烈士褒扬系统,录入全县烈士,烈属和烈士纪念设施基本信息。配合做好国家烈士褒扬政策创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英名录》组织编撰、新版《烈士光荣证》启用等工作。
七、规范工作运行,健全组织管理体系
(一)加快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整合资源建立信息中心,提高数据收集,分析,处理,使用能力。加快实现机关办公智能高效化、绿色低碳化。提速推进OA办公系统建设,做好局机关安防系统建设、管理、使用工作。
(二)完善工作运行体系。加快制定局机关内部运行规则和制度规范,加强安全保密、政务公开、行政复议、规划统计、预算绩效和财务管理等工作,健全内控机制,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完善激励措施,提高工作效率。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机关常态化学法机制,设立单位法律顾问,推进依法行政。科学统筹办公场地的规划,优化局机关工作环境,做好局机关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三)强化机构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严格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加强编制经费保障,配齐配强人员力量。成立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成立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整体合力。贯彻国家《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五有”要求,加快推进全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5月底前完成“一中心两站”建设。推动现有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事业单位改革,管好服务保障资源,进一步盘活资产,聚焦主责主业,不断增强服务伤残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的能力。
二、机构设置
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是一级行政单位。
三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纳入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4857.1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654.18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优抚对象各种补助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4857.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57.1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485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87万元,占1.3%;项目支出14663.25万元,占98.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857.1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654.18万元,增长51.52%。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优抚对象各种补助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57.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654.18万元,增长51.52%。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优抚对象各种补助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57.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839.31万元,占99.88%;医疗卫生健康(类)支出5.93万元,占0.04%; 住房保障(类)支出11.88万元,占0.0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4857.12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决算为10.46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支出决算为24.86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支出决算为677.17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支出决算为6929.13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支出决算为1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05.60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115.42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支出决算为1118.2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支出决算为104.01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支出决算为1.86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34.24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08.3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78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支出决算为36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9.46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8.70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医疗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93万元,完成预算100%。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1.8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3.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0.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3.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费压减0.1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万元,占9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0。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万元,完成预算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1.9万元,增加190%。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18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保障局行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检查等接待费用开支。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56万元,比2019年减少16.09万元,减少36.93%。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三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支出总额182.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4.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涉及14个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达到了年初预算目的,有效解决了部门运行中迫切需要解决的资金需求问题,为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打下了良好基础,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义务兵及烈属优待金、大学生入伍奖励金”、“9.30烈士公祭活动费用”、“解决政府安排公益性或再就业岗位的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社保补贴”等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义务兵及烈属优待金、大学生入伍奖励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00万元,执行数为1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体现政府对义务兵及烈属、大学生入伍的关爱和优待。发现的主要问题:义务兵、烈属、入伍大学生个人信息收集难度大,时间长,收款人银行卡信息不准确,造成补助资金发放失败。下一步改进措施:克服各种困难,做到准确及时。
(2)9.30烈士公祭活动费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做好烈士公祭活动,缅怀革命先烈,传承前辈的革命意志。并进一步做好困难烈属祭扫帮扶工作。
(3)解决政府安排公益性或再就业岗位的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社保补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解决政府安排公益性或再就业岗位的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社保补贴的落实,更好的体现当地政府对军人的关爱。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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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解决政府安排公益性或再就业岗位的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社保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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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三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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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00 |
执行数: |
2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00 |
其中-财政拨款: |
200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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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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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政府安排公益性或再就业岗位的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社保补贴 |
解决政府安排公益性或再就业岗位的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社保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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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安排公益性岗位人员 |
145人 |
安排公益性岗位人员145人 |
已基本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再就业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 |
245人 |
再就业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245人 |
已足额完成社保缴费 |
|
项目完成指标 |
|
完成时间 |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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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社会对入伍氛围更加浓厚 |
有所提升 |
有所提升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更好的体现当地政府对军人的关爱和优待 |
更好的体现当地政府对军人的关爱和优待 |
已基本达到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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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义务兵及烈属优待金、大学生入伍奖励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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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三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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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200 |
执行数: |
12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200 |
其中-财政拨款: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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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对义务兵家属优待及烈属、大学生入伍的补贴 |
对义务兵家属优待及烈属、大学生入伍的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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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义务兵 |
259人 |
义务兵259人 |
已基本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烈属 |
100人 |
100人 |
已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大学生 |
100人 |
100人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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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关心关爱对象家庭社会对入伍氛围更加浓厚 |
有所提升 |
有所提升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更好的体现当地政府对军人的关爱和优待 |
更好的体现当地政府对军人的关爱和优待 |
已基本达到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
9.30烈士公祭活动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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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三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 |
执行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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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2 |
其中-财政拨款: |
2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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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烈士公祭活动,缅怀革命先烈,传承前辈的革命意志。并进一步做好困难烈属祭扫帮扶工作。 |
整体与预算目标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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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及成本指标 |
开展烈士公祭活动 |
1次,1.5万元 |
整体与预算指标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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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及成本指标 |
慰问烈士遗属 |
2次,0.5万元 |
整体与预算指标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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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9年12月 |
整体与预算指标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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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爱国主义教育对烈属关心关爱 |
有效为烈士家属祭扫解困 |
整体与预算指标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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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爱国主义教育对烈属关心关爱 |
体现了政府对烈属的关爱和帮扶 |
整体与预算指标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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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打造文化特色,促进人文教育 |
体现公祭活动特色文化缅怀革命先烈,传承前辈的革命意志 |
整体与预算指标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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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6 |
整体与预算指标一致 |
2.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三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指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义务兵优待(项):指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指反映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
17.医疗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医疗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三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设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1个。
(二) 机构职能。
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为一级预算单位,设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三) 人员概况。
本单位共有行政编制11个,事业编制11个,共计编制22个。2020年底共有在职人员19人(行政9人,事业1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三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4857.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57.12万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三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485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87万元,占1.3%;项目支出14663.25万元,占98.7%。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按照县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通知要求,按时完成部门年初预算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正确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做到尽量细化项目资金支出预算范围和科目,及时上报相关股室进行审核,对所编制的预算予以调整通过。
(2)认真编制部门年度决算报表。为真实、准确反应单位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根据县财政的要求,认真开展部门年度决算报表编制工作。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财务报表支出情况编制部门决算,决算收入、支出口径与财政局国库股、预算股和行政政法股以及财政大平台核对无误,报表编制无差错。
(二)执行管理情况。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有关规定,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按月发放,公务费按月申报,项目支出按项目实施情况经我单位和县财政审核无误后按项目进度拨付。在支付方式上,工资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公用经费申请授权支付并尽量采取公务卡支付,或转账支付,尽量减少现金支出(零星支出)。
我单位在执行各项资金预算中,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各级财务规定,管好、用好每笔资金。在专项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项目实施和监管,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从而发挥好项目资金对项目实施的促进作用;对涉及专项资金支出额度较大时,都专题研究决定,杜绝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三公”支出逐年递减。
(三)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在保障了机关正常运转的同时,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能职责。
(2)机关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着力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全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精减会议活动,减少会议费支出;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内部财务管理。
(3)机关节能降耗认真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学习的同时,倡导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进一步推进建设节约型机关。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积极推行网络办公,尽量在电子媒介上撰写、修改文稿,加快推进无纸化办公。
2、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三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以《三台县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为准绳,同时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杜绝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三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财政部门预算,全面保障了机关日常正常运转,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能职责,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业务目标任务。
(四)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廉政建设制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都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制定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省、市财务管理法律法规,本着勤俭节约原则,管理好用好每笔资金。财务活动接受审计、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部门账务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全体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按月发放,公务费按月申报,项目支出按项目开展情况经与县财政审核无误后按项目进度拨付。在支付方式上,工资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公用经费申请授权支付并尽量采取公务卡支付,或转账支付,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因工作需要购置办公室设备时,按照采购程序,编制采购计划,报经县政府采购中心批准后进行采购办公室设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三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财政预算支出,保障了机关日常正常运转,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能职责,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存在问题。
一是使用公务卡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对个别项目资金使用方面预算不够细致。
(三)改进建议。一是加大对公务卡的使用力度。二是细化各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内设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即要确保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又要做好厉行节约,力争把成本降低。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