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2611067/201911-00003 | 主题分类: | 内设机构、直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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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发文日期: | 2022-10-27 |
文号: | 关键词: | 三台县文化馆 |
三台县文化馆
一、文化馆基建情况
三台县文化馆始建于1950年2月,前身为1902年清朝晚期建立的“新政讲习所”以及1937年民国时期设立的“民众教育馆”, 已有百余年历史,文化底蕴厚重,是三台县集政策宣传、艺术教育、文艺展演、艺术创作、非遗展示、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群众文化集散地。
2004年第一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获国家一级文化馆称号,2011年第三次评估检查顺利通过再次获得国家一级文化馆称号。并顺利通过2015年文化部全国第四次一级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公共文化设施逐步完善,独立建馆,总建筑面积达8100平方米。馆容馆貌整洁美观,文化设施布局合理,文化功能配套完善。建有文化广场大舞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示厅等30余个文化活动厅室,免费向人民群众提供文化服务项目20余个。
二、文化馆人员情况
文化馆现有编制13人,在编人员11人,平均年龄40岁,中级职称4人。舞蹈专业2人、音乐专业2人、美术专业2人、文学干部3人、音响师1人、灯光师1人。设置行政财会办公室、文艺部、美术书法摄影部、非遗传承与保护、艺术培训与创作部、公共服务部六个业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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