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897325/202308-00003 主题分类: 内设机构、直属单位
发文机构: 县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4-04-01
文号: 关键词: 内设机构 直属单位

水利局内设机构 直属单位

2024-04-01 10:33文章来源: 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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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内设机构 直属单位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建、宣传、群团、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综治维稳、督查督办等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水利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牵头政府采购组织、监管。牵头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聘、教育培训等工作。

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财务审计、内控管理等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水利专项资金安排方案并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项目绩效考评。对全县行业内部的专项资金进行审计调查和监督。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水政水资源与电力股

贯彻落实水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组织实施水利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等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查,协助做好政务公开、涉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按权限发布水资源公报;负责全县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落实节约用水有关标准。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牵头涉水生态环境保护、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档案管理、乡村振兴等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水利水保与水旱灾害防御股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防御洪水等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信访维稳、档案管理等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河湖管理保护与质量监督股

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堤防、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负责3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项目建设管理。牵头涉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组织实施防洪论证制度。

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征收河道砂石资源费、加强河道采砂现场管理,拟订重点河道清障计划和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河长制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县砂石办日常工作。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信访维稳、档案管理等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移民股

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监督管理,参与移民安置前期规划设计,牵头编制移民安置规划,组织移民安置验收和监督评估;负责全县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拟订全县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移民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负责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动态管理、移民征地等政策解读宣传和移民有关培训工作,承担三峡、瀑布沟、宝珠寺电站等外迁移民后续工作,承担移民信访维稳工作。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档案管理等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水利局设以下直属事业单位

(六)三台县水政监察大队

承担全县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负责协调水事纠纷,承办水行政诉讼、普法教育工作,组织查处涉水违法事件,协助做好综治维稳工作。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信访维稳、档案管理等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三台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指导水库、山坪塘、渠系等水利设施的运行管理与保护,指导大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负责300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项目建设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埋;牵头负责乡村水务试点县创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成果有效衔接、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水利工作;负责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组织水利科技项目研究、科技成果转化、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协助做好涉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信访维稳、档案管理等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三台县农村饮水供水总站

指导水利行业供水、乡镇供水、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农村饮水动态监测等工作;协助做好乡村水务试点县创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成果有效衔接、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水利工作。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信访维稳、档案管理等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三台县水土保持中心

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流失监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实施等工作;负责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督检查、自主验收备案等工作;协助做好全县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补偿费征收、涉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信访维稳、档案管理等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台县电力站

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信访维稳、档案管理等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三台县水利工程质量技术监督站

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地方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拟订区域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指导编制专项规划。

负责全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招投标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和实施水利行业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组织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水利科技与合作交流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内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信访维稳、档案管理等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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