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6198375/201911-00003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县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19-11-19
文号: 关键词: 决算

2018年林业局决算公开

2019-11-19 15:53文章来源: 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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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三台县林业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词解释

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附件2

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起草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县造林绿化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天然林保护后续建设、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3、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和木材经营加工的审核报批,监督林地的开发和合理利用。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标准规定,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全县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5、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省、市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工作。  

6、负责全县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指导全县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7、承担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和政策,拟订全县重大林业改革的相关实施意见和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全县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8、负责监督全县各产业对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及其产业标准,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监督林产品质量。

9、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县林业行政执法监管责任,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10、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的林业经济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的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县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县级林业资金,管理县级林业国有资产。编制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1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

12、承担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以两大工程为核心,稳步推进生态建设

继续实行天保工程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落实全县4615亩国有林管护责任。全面完成2017年度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及森林抚育工作

继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5.73万。完成2017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2017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暨藤椒良种繁育及标准化种植技术推广示范项目。实施大规模绿化梓州行动,全县参加春季植树造林人数为33万余人,植树110万余株

全面完成金鼓国家柏木良种基地2017年度任务,顺利通过省级考核验收。

2、狠抓林业产业,助力乡村振兴

大力发展藤椒产业。2018年新发展藤椒3.2万余亩,纳入集中管护2万亩(含补植1万余亩),全县藤椒种植规模达到15万余亩。三台藤椒成功入列四川花椒的“五朵金花”和“绵阳市十大主导农业产品”。建成藤椒类专合社、家庭林场、业主大户132个;全县实现林下套种面积3万余亩。协助县委县政府承办“全省花椒产业持续健康推进会”,成功展示了花椒产业发展的“三台经验”。

顺利推进2017年现代林业示范县建设及检查验收工作。新建生产作业道路12.8公里,新建核桃基地322.4亩。现代林业建设示范县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3、加强资源管理,护航生态建设

持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坚持“限额采伐、凭证采伐”;严格木材运输,全年共办理木材运输证65份,932.97方。

加强森林管护巡查。认真开展自然保护区环保督察专项行动;依法开展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散乱污清理整顿。

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2018森林火灾损失率低于0.1全县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截至11月,我局共受理各类林业案件84起,查破79起。依法处理违法人员70人,收缴各类木材48立方米,处行政罚款20余万元。   

4、依托生态建设,助力脱贫攻坚

安排生态建设扶贫专项资金2335.3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40.64万元、省级财政资金394.73万元已全部到位。全县藤椒产业发展涉及59个贫困村、8217户、24686人,贫困户通过务工、鲜果销售和发展林下种养业,实现人均增收1200元。

充分发挥林业优势,坚持产业扶贫、生态扶贫,持续深入开展万名干部进农家活动,对口帮扶胜丰村效果显著。目前,胜丰村面貌焕然一新,扶贫成效得到巩固。

5、加强党的建设,提升保障能力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

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优化完善党建工作制度。督促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内学习、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紧抓学习教育,强化思想建设

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彭清华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组织干部职工围绕“林业6”开展讨论6次,讨论发言稿50余篇。领导班子形成调研报告5篇,综合性调研报告1篇。

.创新活动载体,狠抓组织建设

开展庆祝建党97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党课,慰问17名困难党员。开展新一轮“三分类三升级”活动,对口联系帮扶软弱涣散党组织潼川镇蟠龙社区。

加强支部自身建设,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4次。接收1名入党积极分子,5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

持续推进千名干部进社区工作,深入开展“万名干部进农家”帮扶工作,完成两新组织“两个覆盖”攻坚行动。

.立足作风转变,筑牢廉政防线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层层签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继续推进“会前讲纪学法”活动,开展廉政警示教育11次,组织学习中央 、省市近期查办典型案件4次。扎实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年”活动,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和政治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二、构设置

林业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三台县林业工作站

2. 三台县森林公安局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5637.1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68.71万元,增长35.2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5637.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37.1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563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0.19万元,占25.02%;项目支出4226.95万元,占74.9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637.1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68.71万元,增长35.2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37.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940.21万元,增长52.4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37.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2.2万元,占0.04%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0.1万元,占3.02%;医疗卫生支出47.17万元,占0.84%;节能环保支出632.86万元,占11.22%;农林水支出4699.11万元,占83.36%;住房保障支出85.7万元,占1.5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637.1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7.46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6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20.56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26.61万元,完成预算100%

6.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支出决算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

7.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其他天然林保护(项)支出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8.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支出决算数为609.36万元,完成预算100%

9.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605.7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数为499.24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支出决算数为1233.63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数为15.3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决算数为456.01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自然保护区(项)支出决算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支出决算数为31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检疫检测(项)支出决算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产业化(项)支出决算数为950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360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支出决算数为53.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85.7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0.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61.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72万元,完成预算63.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5万元,占72.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2万元,占27.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2018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出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2.61万元,增长44.3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公安局执法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2万元,完成预算3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9.89万元,下降75.4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厉行勤俭节约的规定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6批次,39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2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林业厅进行2017年柏木良基地建设情况调研,接待金额1080元;接待省林科院前来从事林地检查,接待金额1080元;接待市林业局蜀柏毒蛾发生情况调研,接待金额840元等。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退耕还林等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开展了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退耕还林等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都开展得良好。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防火”等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退耕还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1万元,执行数为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5.5万亩,退耕还林范围内政策宣传,开展了县级自查、省级复查、国家核查工作,做好了档案资料管理。

2、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管护重点公益林30.24万亩、国有林0.46万亩,惠及全县42个镇乡1个街道办事处,345个村涉及农户98817户。通过对公益林管护,确保了工程建设成果。

3、森林防火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国有林区、景区、县道公路两旁及场镇、街道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3836幅,悬挂森林防火警示牌1880块,宣传碑牌62座。通过电视台在电视、广播、微信三台等五个平台宣传森林防火公益广告50余次。以QQ、微信、短信等方式发送森林防火警示信息1500余条。向中小学生发放《森林防火告学生家长书》50000份。购置了防火设备;完成了森林防火规划编制(2016-2025)工作;完善了值班室标准化建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退耕还林配套资金

预算单位

三台县林业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1万元

执行数

1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1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5.5万亩,退耕还林范围内政策宣传,开展县级自查、省级复查、国家核查工作,做好档案资料管理。惠及全县37个镇乡,332个村和退耕农户43689户、人口159737人。通过抚育管护,确保栽植的经济林木达到应有的价值。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5.5万亩,退耕还林范围内政策宣传,开展了县级自查、省级复查、国家核查工作,做好了档案资料管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5.5万亩

5.5万亩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面积保存率

99%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株数成活率

85%

85%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抚育管护率

99%

99%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政策宣传

3万元

3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档案管理

1.5万元

1.5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县级自查、省级复查、国家核查

6.5万元

6.5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面积保存率

99%

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株数成活率

85%

85%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抚育管护率

99%

99%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政策宣传满意度

99%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检查验收完成时间

201812月底前

201812月底前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政策宣传

按季节调整不定期宣传

已宣传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档案管理

201812月底前

201812月底前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政策宣传

3万元

3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档案管理

1.5万元

1.5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县级自查、省级复查、国家核查

6.5万元

6.5万元

项目效益

社会效益

指标

确保退耕农户人均收入

1000元及以上

1000

项目效益

社会效益

指标

服务群众

满足全县市民休闲、健身、娱乐等需求。

满足全县市民休闲、健身、娱乐等需求。

项目效益

生态效益

指标

确保森林面积

5.5万亩

5.5万亩

项目效益

生态效益

指标

生态环境保护

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空气,降碳生氧。

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空气,降碳生氧

项目效益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有利于促进林业可持续

有效推动

有效推动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退耕农户

98

98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林业主管部门

99.9%

99.9%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天然林保护工程

预算单位

三台县林业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万元

执行数

1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管护重点公益林30.24万亩、国有林0.46万亩,惠及全县42个镇乡1个街道办事处,345个村涉及农户98817户。通过对公益林管护,确保工程建设成果。

完成了管护重点公益林30.24万亩、国有林0.46万亩,惠及全县42个镇乡1个街道办事处,345个村涉及农户98817户。通过对公益林管护,确保了工程建设成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管护公益林、国有林

30.7万亩

30.7万亩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管护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管护完成时间

201812月底前

201812月底前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方案编制

3.0万元

3.0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宣传培训

3.0万元

3.0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检查验收

4.0万元

4.0万元

项目效益

经济指标

兑现生态效益补偿金

30.24万亩,每亩14.75

30.24万亩,每亩14.75

项目效益

社会效益

指标

提供就业岗位

5000个以上

5000个以上

项目效益

生态效益

指标

管护公益林林面积

30.24万亩

30.24万亩

项目效益

生态效益

指标

管护国有林

0.46万亩

0.46万亩

项目效益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加强对重点公益林抚育管理

30.24万亩

30.24万亩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重点公益林农户

大于等于90

大于等于9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三台县森林防火专项经费

预算单位

三台县林业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0万元

执行数

2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0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主要完成2018年三台县森林防火区标识牌制作及安装;森林防火宣传(制作固定碑牌、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购置防火设备;完成森林防火规划编制(2016-2025)工作;完善值班室标准化建设等。

2018年在国有林区、景区、县道公路两旁及场镇、街道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3836幅,悬挂森林防火警示牌1880块,宣传碑牌62座。通过电视台在电视、广播、微信三台等五个平台宣传森林防火公益广告50余次。以QQ、微信、短信等方式发送森林防火警示信息1500余条。向中小学生发放《森林防火告学生家长书》50000份。购置了防火设备;完成了森林防火规划编制(2016-2025)工作;完善了值班室标准化建设。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防火区标识牌制作及安装

7万元  

7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森林防火宣传

6万元

6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购置防火设备

5万元

5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森林防火规划编制

1.5万元

1.5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善值班室标准化建设

0.5万元

0.5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防火区标识牌制作及安装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森林防火宣传

99%

99%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购置防火设备

99%

99%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完成森林防火规划编制

99%

99%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完善值班室标准化建设

99%

99%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防火区标识牌制作及安装

20189月前

20189月前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森林防火宣传

20185月前

20185月前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购置防火设备

201810月前

201810月前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森林防火规划编制

20185月前

20185月前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善值班室标准化建设

20185月前

20185月前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防火区标识牌制作及安装

7万元

7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森林防火宣传

6万元

6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购置防火设备

5万元

5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完成森林防火规划编制

1.5万元

1.5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完善值班室标准化建设

0.5万元

0.5万元

项目效益

社会效益

指标

火灾受害率0.1

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县森林资源安全。

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县森林资源安全。

项目效益

生态效益

指标

生态环境保护

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空气,降碳生氧。

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空气,降碳生氧。

项目效益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有利于促进林业可持续

有效推动

有效推动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林业主管部门

99.9%

99.9%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

95%

95%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三台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99万元,比2017年增加125.51万元,增长534.5%。主要原因是2017年末统计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森林抚育。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林业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指专项用于由于木材减产或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

7.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天然林保护方面的支出。

8.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指专项用于退耕户的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

9.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支出(项):指其他用于退耕还林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指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11.农林水(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2.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指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指用于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土流失等支出。

14.农林水(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指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检疫检测(项):指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产业化(项):指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指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20.农林水(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指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林业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2018年我局机构较上年无变化。林业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纳入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三台县林业工作站、三台县森林公安局。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起草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县造林绿化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天然林保护后续建设、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3、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和木材经营加工的审核报批,监督林地的开发和合理利用。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标准规定,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全县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5、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省、市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工作。  

6、负责全县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指导全县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7、承担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和政策,拟订全县重大林业改革的相关实施意见和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全县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8、负责监督全县各产业对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及其产业标准,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监督林产品质量。

9、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县林业行政执法监管责任,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10、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的林业经济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的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县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县级林业资金,管理县级林业国有资产。编制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1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

12、承担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人员概况。

 我局2018年在职人员105人,比2017年减少8人,减少幅度为4%。主要变动原因为:退休和调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三台县林业局财政拨款收入为5637.14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三台县林业局全年支出合计5637.14万元,其中教育支出(类)2.2万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0.1万元,占3.02%;医疗卫生支出47.17万元,占0.84%;节能环保支出632.86万元,占11.22%;农林水支出4699.11万元,占83.36%;住房保障支出85.7万元,占1.52%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8年我局按照年初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批复预算,加强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确保预算下达的时效性和执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预算纳入绩效评价,按要求对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自评,撰写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按要求及时公开,并将评价结果运用到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中。 
  我局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相关要求,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宗旨,明确责任,不断强化宣传,节约用电、用水、用纸、降低油耗,加强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控制行政运行经费,精简会议活动,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费和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二)专项预算管理。

专项资金分配我局采用规范化、制度化的分配手段,按照专项项目性质特征、项目进展、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分配,如期完成专项预算绩效目标。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按照年初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严格执行预算批复,加强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确保预算下达的时效性和执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预算纳入绩效评价,按要求对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自评,撰写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按要求及时公开,并将评价结果运用到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中。 
  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较往年有所提升,部门行政运转得到保障,促进了全市林业工作的开展。包括部门自评质量、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等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三台县林业局严格按照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使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理。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合理分配人、财、物,完成了部门职能目标,实现了较好的工作效率和支出绩效。保证人员工资支出、机关正常运转和通讯、车辆运行等支出。 

(二)存在问题。

预算的科学、细化有待提高,编制中的目标管理等还需进一步加强,无法预计的项目支出,需要在年度中间进行预算追加和调整,需加强预算执行中期内部监督制度。 

(三)改进建议。

 1、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的变化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本年预算草案。 
   2、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指导和培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 
   3、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确保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实现,切实提高收支管理水平,做好决算和预算的衔接。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出总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018年三台县林业局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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