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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发文日期: 2024-01-29
文号: 关键词: 年度报告

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9 10:44文章来源: 三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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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本报告在三台政务网(www.santai.gov.cn)全文公开,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绵阳市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三台县梓州干道政务中心,邮编:621100,联系电话:0816-533561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三台县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有序推进政务公开,规范主动公开,对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领域事项进行了全领域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县人社局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和人社中心工作,紧跟人社政策文件出台进度和工作进度,对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专栏宣传和解读,动态推进养老待遇调整、社保降费、稳岗返还、招工补贴、吸纳就业补贴等人社惠企政策宣传解读,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4,编制就业领域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开发布就业领域公共服务办理指南20项、社会保险领域公共服务办理指南57项,拓宽了群众了解和办理人社公共服务事项的政务窗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公开政务信息持续规范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确保民生事项公开及时、答复准确。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核的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发布内容规范准确、更新内容及时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用好政务公开网站发布人社惠民惠企内容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好三台县人民政府、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官方网站,定期发布工作动态类信息,按要求进行公示公告、信息公开,有效提高人社惠民惠企政策覆盖率,力求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积极向县政府办交流学习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常态化监管和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对信息发布的数量、质量进行检查,同时结合县政府办的问题反馈,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修订完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专业水平不强对干部职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次数较少,导致相关信息公开经办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不强。针对此类情况,我局将积极组织局属各单位(股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加县政府举办专家授课、先进单位传授经验等工作培训,日常工作中多向县级相关部门业务骨干交流学习,以此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水平。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内容不新。因工作人员技术水平、工作力量薄弱等原因,我局对部分与群众密切相关、专业性较强的惠企惠民政策文件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宣传方式不够新颖。针对此类情况,我局将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利用政务媒体矩阵的传播优势,探索通过卡通形象、简易生动的方法多形式宣传解读人社惠企惠民政策,进一步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期盼的人社服务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等有关规定,全年累计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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