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645618/2015-00180 主题分类: 内设机构、直属单位
发文机构: 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3-11-03
文号: 关键词: 三台县教育体育局概况

三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11-03 11:04文章来源: 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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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并提出全县教育体育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教育体育工作的地方性政策、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体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组织编写审定地方教材;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负责全县教体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体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负责管理全县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和网络教育;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县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指导和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科技教育等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负责全县教体系统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指导开展教学研究、课程结构改革、课堂教学改革和经验交流活动。

  (五)统筹和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教学质量监测工作。

  (六)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负责全县职业教育的管理工作。

  (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参与拟订中央和省、市关于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拨款、投资等措施及办法;监督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国(境)外教育体育援助、贷款和合作项目的执行;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后勤服务、公用设施管理等工作。

  (八)负责全县教体系统教职工、教练员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练员队伍的建设;根据编制部门核定各学校(单位)的人员编制数,按照管理权限,合理配备教职工、教练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负责实施教师、教练员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教师、教练员资格制度的实施,指导和管理教职工、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技术等级)的评审报批及聘用工作;指导教体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和指导全县教体系统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考核和聘(免)学校(单位)领导干部。

  (九)指导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毕业生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负责教育体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宣传,指导和管理全县教体系统的安全和稳定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县的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负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和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及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的组织工作。

  (十二)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体育技术装备和信息化建设计划,指导学校现代教育技术、远程教育的应用管理。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县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

  (十五)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 ;组织和统筹参加市级及市级以上综合运动会,承办县级综合性体育竞赛活动;负责组织协调县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十六)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制定全县学校体育教育、青少年业余训练的规划和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督促和检查;指导和管理全县中小学体育测试工作; 协调和管理体育特长生的审定工作。

  (十七)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办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监督管理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十八)管理局直属学校和事业单位、各学区及镇乡中小学校,指导教育体育学会、协会、研究会等教育体育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九)指导教体系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体育交流与合作;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负责全县教体系统出国留学人员和外籍教师、教练、专家及留学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

  (二十)承担经县政府批准增加或保留的教育体育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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