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8077343/202307-00001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北坝镇 发文日期: 2023-07-14
文号: 关键词: 北坝镇2023年重点工作、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等

北坝镇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3-07-14 17:03文章来源: 北坝镇
字体:【    】 打印

北坝镇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北坝镇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制定本镇的工作目标、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

2)认真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坚决执行上级党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保证其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和落实。

3)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强化发展规划,重点发展临港工业、种植业、养殖业,强化城乡管理和市场监管,加强市政公共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能,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4)加强党的建设,做好党务工作;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农村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

5)依法治镇,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不懈地抓好社会治安和维稳工作,建立和健全群防群治网络,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6)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统战、侨务、物价、公安、司法、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各项行政工作。

7)制定本辖区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工作规划,抓好三个文明建设。

8)科学组织资源,技术和人才开发,汇集和传播经济信息,推广科学技术成果,为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服务。

9)按照国家法律和政策,对行政区域内各行业实行监督管理,保障个体经营者和其他经济组织守法经营,照章纳税。

10)协调行政区域内各村、各行各业、各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理顺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事业单位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11)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建设、自我服务的作用,推进村民依法自治工作。

12)指导、协调社区(居委会)好社区居民管理和社区服务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北坝镇2023年重点工作

1)扎实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围绕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各类特色党建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利用党委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完善镇村两级干部管理制度,加快培养基层一线工作多面手、全能型人才。扎实开展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城乡结合部新型社区突出问题整治,进一步强化基层治理典型示范。

2)持续深化作风建设行动。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坚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让党员干部自觉形成更高的法纪意识和自律意识。进一步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党建工作重要位置,履行党委班子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着力抓好源头治理,深入开展“清风肃纪·正风护航”专项行动,深入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查群众身边的四风及腐败问题,努力营造干净干事、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3)不断增强经济增长动能。坚持把发展作为工作中心,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发展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和现代服务业入库,积极引导支持在库企业“个转企”。抓实服务业重点项目,增强服务业后劲。注重产业特色,充分考虑本地资源,大力推广“一村一业”“一村一品”,在产业特色上下功夫。充分利用地理区域优势,整合资源,深入挖掘本地区乡村文化资源的社会经济价值,因地制宜打造综合型乡村旅游区。

4)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继续举全镇之力抓好拆迁工作,求真务实打好攻坚之战,认真完成承担的各项任务,持续推进集体土地上龙潭大道、恒昌路延伸段、耀森路城中村、城北新区、五里梁、樟树1、2、3组、青东坝等20余个项目拆迁工作。继续做好北塔、樟树周边危旧房等棚户区改造工作,逐步做好相关危旧房屋改造工作。加快实施2023年老旧小改造项目。启动精神病院、老年大学、五路口加油站背后及周边的拆迁腾地工作。做好拆迁户后期的生活保障工作及相关解释说明工作,同时加强对上争取,积极落实项目资金,确保项目推进有序。

5)积极打造秀美宜居北坝。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提质三年行动,重点对背街小巷、建筑工地、公路河道、农村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整治,推动城乡环境绽放新颜、焕发生机。大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扎实推进秸秆垃圾禁烧、“散乱污”企业整治、扬尘治理,配合抓好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抓好违法建设防治和查处工作。全面推进河长制,狠抓小流域污染防治和黑臭水体治理,推进辖区流域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

6)持续推动民生事业改善。进一步规范便民服务站点,支持东涪社区、北龙村等村(社区)创建省级示范便民服务室。持续做好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落实好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和优待证申领,支持梓北社区、樟树社区争创五星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加强就业创业服务管理,全面落实创业惠民政策,努力为创业提供优良环境。加强城乡社会救助服务,定期走访了解重点优抚对象、低保户、特困人员、孤儿,帮助完善临时救助、二次医疗救助的申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实施脱贫攻坚动态监测。深入推进文明细胞和文明城市建设。

7)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格全面依法行政,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法治宣传工作,高标准做好“八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各类违法犯罪打击防范力度。狠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深入开展“三调联动”工作,强化“红袖标”巡逻防范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健全信访稳定工作机制,全力以赴将信访事件控制在基层、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当地。

8)深入推进平安北坝建设。加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的日常检查和督查工作,严格落实节前安全大检查,强化重点区域安全监管,突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确保节假日安全生产不留死角。进一步做好汛期防洪工作,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各项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全天候通信联络畅通。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全面宣传普及安全知识,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安全文明素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北坝镇下设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城乡规划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财政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等9个综合办事机构,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和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等5个事业机构。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北坝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北坝镇2023年收支总预算7541.54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北坝镇2023年收入预算7541.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09.57万元,占67.7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431.97万元,占32.25%.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北坝镇2023年支出预算7541.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1.64万元,占37.68%;项目支出4699.9万元,占62.3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北坝镇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541.5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09.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431.97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47.95万元、国防支出4万元、教育支出4.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2.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3.4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11.69万元、农林水支出621.9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北坝镇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09.5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376.37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47.95万元,占26.38%;国防支出4万元,占0.08%;教育支出4.3万元,占0.0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63万元,占0.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2.59万元,占44.67%;卫生健康支出103.41万元,占2.02%;节能环保支出8万元,占0.16%;城乡社区支出579.72万元,占11.35%;农林水支出621.98万元,占12.17%;交通运输支出4万元,占0.08%;住房保障支出125万元,占2.4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3.71万元,主要用于:北坝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3年预算数为7.88万元,主要用于:北坝镇人民代表大会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904.5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5.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北坝镇机关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2.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维护维修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38.27万元 ,主要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023年预算数为18.06万元,主要用于:专项普查工作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2023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4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事务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8.03万元,主要用于:商贸方面工作事业人员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群众团体工作相关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 :2023年预算数为36.95万元,主要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5.41万元,主要用于:党委相关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党委专项业务的支出。

15、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3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征兵工作支出。

16、教育支出(类) 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培训支出。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3年预算数为28.63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活动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2.7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66.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23年预算数为28.36万元,主要用于:敬老院运行经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01.96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管理方面事业人员活动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89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其他方面活动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95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6.4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及生育健康工作。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6.0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1.2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9.7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2023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支出,生态护林员的劳务报酬等支出。

29、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2023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3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3年预算数为88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支出。

3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91.7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58.3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2023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防、预报、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5.47万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

3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58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439.58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2023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

3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2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北坝镇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41.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82.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59.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北坝镇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6万元,较上年减少4.37%,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2年预算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减少4.8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无变化。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3辆,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8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北坝镇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431.9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929.14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项目减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北坝镇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北坝镇机关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59.5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9.14万元,增加6.7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北坝镇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5.8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公车运行维护、物业管理、空调采购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北坝镇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北坝镇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设置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指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指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义务兵优待(项):指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指反映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指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指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4.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传、试点示范等。

3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 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3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4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指反映公路和运输安全的支持。

4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表

7.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附件:北坝镇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x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