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4703899/202305-00015 | 主题分类: | 公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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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3-05-19 |
文号: | 关键词: | 维护公平竞争和打击传销,领导小组 |
关于成立三台县维护公平竞争和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三府办函〔2023〕28号
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三台县维护公平竞争和打击传销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维护公平竞争和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县政府决定,成立三台县维护公平竞争和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公平竞争审查方面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反垄断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协调解决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并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大政策、措施;加强对有关部门(单位)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方面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鼓励探索重点领域和行业性审查规则,提高审查效能;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反不正当竞争方面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加强对全县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指导;研究并推进实施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落实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全县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全县商业秘密保护;组织开展对不正当竞争典型违法活动的治理,加强有关部门(单位)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打击传销方面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禁止传销条例》。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组织指导全县和跨区域打击传销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组成
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信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绵阳市三台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济合作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三台支行有关负责同志组成。
三、办公室设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法院、发改、公安、财政、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