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营镇“三项举措”做好冬季水上安全监管工作

发布日期:2019-11-15 09:21 来源: 刘营镇 作者:彭宇 点击数: 字体:[  ]


        为有效防范水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镇内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刘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水上安全监管小组,扎实做好冬季水上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重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与渡口、水库等管理人员签订水上安全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做到凡事“有人抓、有人管、管到位”,确保水上安全无事故。
        二是强巡查。组织镇安办、城管办工作人员对渡口、水库、水电站等进行定期的巡查,严把安全关,排除安全隐患。
        三是严执法。严打严查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检查渡口船舶执照、保险、救生设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船只均责令立即改正或限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