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社保中心“两减一增”温情服务工伤职工

发布日期:2021-12-03 15:16 来源: 人社局 作者:苏丽、骆佳诚 点击数: 字体:[  ]

    近年来,三台县社保中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两减一增”温情服务工伤职工。
    一是申请减材料。遵循依法合规、便民利民、优质高效、安全有序、风险可控的原则,工伤职工申请办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业务时,需提交的《认定工伤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等能够通过系统内部数据协同或部门间数据共享获取的资料,无须工伤职工重复提供,切实提高服务质效。
    二是审核减环节。立足群众办事需求,把涉及多个“窗口”的办理事项材料进行合并整合,由一个“窗口”统一收取。在受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时,除报账所需资料外还同时收取待遇发放账户信息等材料,提供集成服务,由窗口“协同服务”代替群众“多头跑路”,努力做到让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今年以来,累计办理职工事故伤害报告登记191例,审核工伤保险待遇申请1293人次。
    三是支付增待遇。严格按照《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及实施办法要求,以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核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生活护理费等工伤保险待遇。及时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待遇计发基数由5773元/月调整为6210元/月,通过提高计发基数的方式,进一步提高工伤职工待遇标准,使工伤职工享受更好的社会保障。今年以来,我县累计为工伤职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642.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