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编办三举措做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1-02-26 09:36 来源: 县委编办 作者:张强 点击数: 字体:[  ]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和有力抓手。为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维护机构编制权威和严肃性,三台县委编办强化业务学习、创新工作形式、建立配合机制,努力做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强化政策法规学习,促进自身素质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政策性强、业务面广,加强学习是做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一段时间以来,县委编办加强机构编制法规学习,学习《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全国机构编制核查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使全体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执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二是创新监督检查形式,开监督检查新局面。一是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将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同时围绕改革等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检查。二是事前监督与事后检查相结合。对各单位提出的机构编制事宜的请示,认真研究论证,形成材料上报编委会,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机构编制事宜决议后,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对其机构运转、职能履行、人员编制配备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健康发展。
       三是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促进形成监督合力。县委编办与人社、财政建立相互协调配合的控制约束机制。县委编办严格核定各单位机构编制,人社部门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安排新增人员计划,财政部门依据核定编制和人员数拟定财政预算和核拨经费,使三者间形成监督。同时,建立与组织、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共同参与开展重大督查活动,形成齐抓共管、多方联动、共同监督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