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建议》(第2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先规划,后实施”的建议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县出台了《三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三委办发〔2018〕31号)文件,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上半年,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绵阳市三台生态环境局按照规划总要求,分别制定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改造及畜禽粪污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专项实施方案。出台了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镇、示范村建设的通知,并要求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科学规划、统筹推进”的原则,在摸清底数情况下,分析研判制定了示范镇、示范村的实施方案,全域推进 “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
二、关于“资金整合,发展产业”的建议
根据乡村振兴相关要求和《三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三台县2019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农居领〔2019〕1号)文件精神,实行上级补助、县财政匹配、群众筹措、社会捐助的多元化资金筹集模式,整合运用好脱贫攻坚、土坯房改建、农村公共运行维护资金等惠农政策和专项资金,以“美丽三台·宜居乡村”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生态振兴,促进新村带产业、产业促新村,产村融合发展,实现生态宜居的基本要求。
二、关于“加大对农村货车超重运输砂石、建材的管理”的建议
超限超载是公路“第一杀手”,不仅严重损坏公路和桥梁,同时也威胁着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已将相关情况告知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建议他们:一是加强对货物源头单位的监管,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厂(站);二是加大联合执法的频率和强度,加大对超载超限车辆打击力度,严惩违规违法行为;三是加大对超限超载危害性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广大车主及驾驶人正确对待,守法运输。
感谢您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三台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4日
(联系人:唐红 联系电话:15882796268)